索引号: | 014245113/2023-00066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在尊重项目所属地区和单位意愿的基础上,经当地文化站确认后报送至海门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由海门区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海门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四、申报要求
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书面材料(报送5份),用A4纸张装订成册,于3月31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到海门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海门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处理。
联系人:陈冬峰; 联系电话:0513-82108391
地址:海门区文化馆(江海博物馆内)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2月3日
关于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