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113/2023-00066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日期: 2023-02-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4: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海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在尊重项目所属地区和单位意愿的基础上,经当地文化站确认后报送至海门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由海门区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海门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四、申报要求

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书面材料(报送5份),用A4纸张装订成册,于3月31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到海门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海门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处理。

联系人:陈冬峰;  联系电话:0513-82108391

地址:海门区文化馆(江海博物馆内)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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