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政务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预约办理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办事需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有条件恢复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
为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优先鼓励和提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海门网上办事大厅(http://nthm.jszwfw.gov.cn/)进行业务办理,我们将通过网上申报、材料邮寄、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等“不见面”形式高效为您服务。
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办事群众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电话进行实名预约(税务、不动产登记业务也可微信预约,扫下方二维码),预约成功之后,凭本人身份证、电子健康通行证、办事所需材料等,根据预约时间及时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逾期作废须重新预约。预约现场办理的业务须提前通过电话咨询并做好预审,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尽可能减少人员在大厅停留时间。为避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请务必提前预约!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请预约成功前来办事的您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不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大厅。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