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门区畜牧业培育示范户(山羊)”项目示范户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全区广大山羊养殖户: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海门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2-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11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4〕167号)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024年海门区畜牧业培育示范户(山羊)”项目示范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遴选培育100个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海门山羊养殖示范户,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农业品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振兴。

二、申报条件

1.主体资质:申报主体为海门区范围内的山羊养殖场(户)。

2.养殖规模:山羊存栏50头以上或能繁母羊存栏30头以上,具备一定的粪污处理设施及防疫消毒条件。优先支持纳入海门山羊保种体系、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养殖主体。

3.示范能力:具备技术推广和联农带农能力,养殖户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和示范带动作用,能配合畜牧兽医服务站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或正在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政策支持

1.物化补助:对入选的示范户将给予一次性的物化补助。

2.技术扶持:提供疫病防控、科学养殖技术指导及品牌化建设服务,可对接省级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3.品牌赋能:优先纳入“海门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通过区域公共品牌统一宣传推广。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2025年2月13日—2月20日)

示范户遴选遵循自愿申请、择优确定的原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养殖场(户)填写《“2024年海门区畜牧业培育示范户(山羊)”项目示范户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属地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

2.区镇初审(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

各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主体资质进行初审,并在区镇分配名额内择优推荐至区畜牧兽医站。

3.部门审核(2025年2月26日—3月2日)

区畜牧兽医站组织人员对区镇推荐的示范户进行复核,确定候选名单。

4. 公示确认(2025年3月3日—3月7日)

区畜牧兽医站通过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示范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2.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估,未达标者取消政策支持资格。

3.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13-82111773。

附件:《2024年海门区畜牧业培育示范户(山羊)项目示范户申报表》

                                南通市海门区畜牧兽医站

                                     2025年2月13日

《2024年海门区畜牧业培育示范户(山羊)项目示范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