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113/2023-00115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科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实施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公告 |
关于实施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公告
根据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通文广旅规【2022】1号)文件精神,《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和《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附件:1.《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2.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1: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docx
附件2: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