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切实开展好“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本人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时,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规范执法用语 。
在执法时,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着制式服装要配套穿着,不与便服混穿;保持头发整洁,不染彩发;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酗酒。
三、为严格自律,我坚决做到:
(一)杜绝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二)杜绝冷漠生硬,以势压人;
(三)杜绝脏言秽语,恶语伤人;
(四)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杜绝徇私舞弊,刁难报复;
(六)杜绝举止粗暴,野蛮执法;
(七)杜绝酒后上岗,失态毁誉;
(八)杜绝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