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2 09: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区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区委决定:

陈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职)职务;

王洪新同志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职务;

葛文骅同志任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职),免去其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职务;

崔勇同志任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蔡伟同志任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范永泉同志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范东东同志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卯斐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沈小晓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朱卫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从璐璐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免去其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吴爱建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金晶同志任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临江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丹同志任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乔峙鹏同志任包场镇党群工作局局长,免去其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局局长职务;

施佳炜同志任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三厂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郁国强同志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唐立忠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东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袁洪飞同志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江金林同志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小松同志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姜利军同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沈海丰同志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赵磊同志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开宇同志三厂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沈卫东同志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