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区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区委决定:
陈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职)职务;
王洪新同志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职务;
葛文骅同志任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职),免去其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职务;
崔勇同志任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蔡伟同志任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范永泉同志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范东东同志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卯斐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沈小晓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朱卫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从璐璐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免去其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吴爱建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金晶同志任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临江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丹同志任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乔峙鹏同志任包场镇党群工作局局长,免去其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局局长职务;
施佳炜同志任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三厂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郁国强同志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唐立忠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东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袁洪飞同志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江金林同志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小松同志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姜利军同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沈海丰同志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赵磊同志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开宇同志三厂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沈卫东同志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