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增加职能和调整内设科室的请示》(海委政法〔2018]31号),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经研究,同意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在原有职责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具体包括:1、贯彻上级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2、负责全市基础网格的划分、维护、管理以及网格的审批、备案和报批工作;3、依托网格化信息平台,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工作,形成闭环工作流程;4、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标准以及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5、协调处理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社会治理事项,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分类派发,跟踪督办处置情况;6、负责对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队伍管理、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和信息共享等工作;7、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通过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提升社会矛盾隐患预警预测预防能力;8、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的保密、防盗工作;9、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动面上工作开展;10、落实党委、政府及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各科室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务、政务及重要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日常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中心机要、保密、档案、文电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科
负责市网格化智能应用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据考核管理,及;负责对镇、村两级网格化智能应用平台的业务指导;负责推广应用“全要素网格通”;负责上级交办和基层上报社会治理事项的分流交办;负责职能应用平台电脑终端和手机终端的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确保不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做好各部门数据的保密、防盗工作。
(三)网格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网格的划分;负责专兼职网格管理员、专兼职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和评比表彰;负责制定网格事项准入清单、网格服务管理标准和事项流转程序;负责制定实施网格化服各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宣传总结。
(四)分析研判室
负责组织召开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社会治安和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例会和临时性会议;负责全市维稳形势和网格化职能应用平合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编报《每日平安稳定信息动态》、《每月社会稳定分析研判报告》和《专题分析研判报告》及有关报表;负责上报月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报告、矛盾纠纷协调会议纪要月报、重大突出问题专报;负责协调处理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社会治理事项;负责突发重大紧急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五)督查督办科
负责督查镇、村两级网格中心机构设置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配备;负责督查网格员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和我市分流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通报和上报等工作;负责督查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上岗公示、工作例会、巡查走访、情况报告、考核奖惩等)的落实,负责中心窗口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接访调处科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访调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并做好登记工作;负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并做好调处卷宗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矛盾纠纷“一案一补”制度;指导区镇和部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收集、整理、上报重大
矛盾纠纷情况;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专业对接调处工作;负责调解志愿者活动部署及调解志愿者管理工作。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职数不变,仍为6正1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