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区司法局特制定了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二、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于2025年2月份启动起草《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相关工作,起草工作主要结合《南通市海门区2025年“万事好通·马上办”营商环境提优举措》有关要求并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相关内容,3月6日,形成送审稿报区政府请示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予以实施,3月20日,经区政府批准,4月2日,正式发文实施。
三、主要内容
2025年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提效三个方面10项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具体包含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综合集成监管暨“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情况等。明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可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方式进行。
四、预期成效
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制定,既是落实国家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旨在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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