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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6-11-02 发布日期: 2016-11-0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海门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海门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11-0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16年海门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海门中专,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海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海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海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25日

 

 

 

 

 

附:

2016年海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为方向,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引领,以强化区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为抓手,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平台,依托教育督导团,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督导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2016年,我室将不断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突出民生工程推进、重大教育政策落地、学校品质发展、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解决师德师风问题、学生课业负担等重点热点问题,强化督政、深化督学、优化监测,坚持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教育督导全过程,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一)瞄准目标,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根据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和南通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进度,2016年是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之年。对照《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3〕2号)、《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通委发〔2014〕15号)和《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市的意见》(海委发〔2014〕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海门教育发展实际,根据《海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教育现代化建设状态数据和信息采集工作,扭住重难点指标,联手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区、镇(学校)进行针对性实地监测、督查、评估、推进,确保监测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顺利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认定。

(二)完善体系,强化对区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

    今年对区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的内容是:(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南通市级以上合格数字化校园建设;(2)民办幼儿园回购、省优质公办园创建、幼儿园等校舍安全工程;(3)省社区教育中心创建、依托社区教育机构开展居民社区教育活动情况;(4)教育投入;(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考核的形式仍以阶段性、过程性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区镇教育民生工程考核的主要依据,努力打造“公、真、矩、和”的督政文化。

(三)问题导向,切实开展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

    认真研究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根据《关于组建教育督导团、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海政教督〔2015〕4号)的精神,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与评估、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品质学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清单式督导,并完善报告、反馈、整改等制度,为教育科学决策和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标找差,积极创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5]15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督委〔2013〕1号)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创新督导方式,逐步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公布督导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定期研究问题、落实责任。

(五)扭住“质量”核心,努力践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坚持“认真、顶真、规范、公正”的原则,统筹规划教育改革监督评价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的监督、监管与评估职能。围绕法人治理体系、师德师风、课堂与课程改革、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努力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决策与管理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指导和服务。我室全体人员充实到各学段质量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测、督查,切实履行好督学职能,全力服务于教育名市建设。

(六)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督学队伍专业素养

    以组建教育督导团、聘任第二届责任督学为契机,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通过专家讲学、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等分类培训,掌握国家督导条例、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规程,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督导实践操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知政通学、充满活力的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质量,提升海门教育督导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