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7-08 16: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了让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1日。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二、周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校要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和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和建设工作

(一)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校要根据暑期特点,结合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利用假期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各校要充分利用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雷击、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专题教育,通过假前教育、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和要求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师生思想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强化生命健康教育。各校要及时做好汛期应急准备,利用假期对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排除安全隐患。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做好暑期学生安全警示提醒,充分发挥学校技防设施功能,做好技防每日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技防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图象储存符合要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可追溯。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校值班人员名单请于71日前发至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邮箱(hmsjyjbgs@163.com)。

(二)大力推进学校工程建设。各校要切实抓住暑期校舍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既定的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秋季新学年开学,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一)加强假期安排科学指导。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突出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突出完成暑假作业与参加兴趣社团活动等,对中小学暑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丰富广大师生的假期生活。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家长宣传国家、省、市和区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二)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暑假是中小学师生放假休息、适当调整身心状态的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搞学生返校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补课、违规收费补课。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 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

各校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重要回信精神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时代楷模、红色故事、优秀读物、身边人物、网络媒体等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通过读红色经典书籍”“唱红色经典歌曲”“看红色经典影片”“讲身边先锋故事”“走红色研学基地等活动,把学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融入学生假期生活中,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全面发展。

(三)统筹管理假期作业。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四)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 网络等形式,经常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五、统筹安排暑假期间工作

(一)切实加强教师暑期学习培训。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相关法律的学习,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 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二)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各校要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 1号)有关要求,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或用各种证书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二)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对违规违纪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三)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继续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教继〔2019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积极规范整改,防止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出现反复和回潮。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班要严格进行审查备案,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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