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人大综合评议和各类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监督。积极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组织100多名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和项目保障一线,凸显党员示范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学习、走访调研、整改各阶段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打造了一支高效、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
2.切实提升耕地保护成效。出台《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管理办法》,三部门联合管控新增耕地质量。出台《关于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用地范围和审批监管各环节工作规范。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指导耕地变化整改工作,按时实现耕地净减少面积清零。积极与区镇、相关部门沟通,统筹开展全区基本农田试划工作。持续完善落实违法用地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土地例行督察和耕地保护督查问题整改率均为100%。
3.切实增强规划引领调控作用。完成《2022年度海门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文本和修改数据库,落实新增用地指标984亩。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形成了城镇开发边界初步方案。目前,已完成全区38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成果论证工作,其中,第一批12个行政村通过省厅备案。
4.切实加速重大项目落地。6个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库,当升科技项目争取到省留指标19.5亩。完成工业用地挂牌出让9宗411亩,经营性用地3宗288亩。2021-03号成片开发方案获批,拟征收土地4421亩;2022-01号成片开发方案即将报批,拟征收面积约1630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盘活闲置及用而不足土地391亩,超额完成序时任务。
5.切实强化林海资源管护。科学分析区现有绿化潜力,新增成片造林286.5亩,超额完成市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省级公益林调整获批2个项目1个批次,优先保障海太过江通道(公路部分)先行用地项目、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项目林地使用。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等区域建设项目调整补充调查,指导编制并上报了《海门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修订报批稿)》。
6.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会同人社部门,第一时间起草出台《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不动产“双预告”登记全部“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主动协调住建、税务等部门,开辟了8个“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专窗,实现“一窗办结”,同步实现水、电、气部门实现联动办理。上半年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1123件,二手房转移与抵押合并登记620件,水电联动办理159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