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海门市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根据主体责任清单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调整海门市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志凌 局 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江建华 副局长
成 强 副局长
崔 勇 副局长
沈 辉 副局长
成 员:厉永亮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兴华 办公室主任
施 谨 财务审计科科长
陈敏捷 规划地矿科科长
梁勇华 地籍测绘科科长
陆春雷 耕地保护科科长
薛维忠 土地利用科科长
王建忠 执法监察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 荣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胤杰 村镇规划科科长
宋 洁 城市规划科科长
倪善新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顾 平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
杨永康 海门市林业技术指导站站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689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