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门网挂[2023]1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C23001 |
正余镇汤正公路东侧 |
3026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0 |
1.5-1.8 |
≤40% |
≥15% |
724 |
44 |
增价规则及幅度: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海门区以外的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海门全资注册成立新公司(联合竞买的按竞买申请确定的比例持股)。
三、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6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进行。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时间:
报名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至2023年4月24日17时
网上挂牌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至2023年4月26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凭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视为竞得人反悔且自愿放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门区长江南路398号
联系电话:0513-68908131、68908129
联 系 人:陶丽丽、姚松华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