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0: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门民初字第00213号),解除南通同宇房产有限公司编号为3206842010CR001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