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门港新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来源: 海门港新区 发布时间:2021-10-13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包场镇社会救助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按照“织密网、兜底线、保民生”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兜底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干克难,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包场镇社会救助总体情况

包场镇总面积达20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6万,下辖38个村,4个居委会,1个渔业村。截至2021年10月,共有农村低保家庭633户743人,城镇低保家庭4户4人;低收入16户45人;因病支出型家庭7户,18人;敬老院目前有300张床位,特困人员供养166人,其中集中供养100人,分散供养66人;一、二级重残1813人,享受两项补贴1551人;孤儿、困境儿童82人;重点优抚对象268人;截止9月镇级临时救助139人次,救助金额14.99万元,区级临救17人次,救助金额3.692万元,临时救助中的大重病患者31人;慈善一日捐善款募集达295万,慈善救助49人次,救助金额8.62万元。

二、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受理平台建设。有效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我镇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对社会救助申请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村居专职民政协理员代办机制,实现统一受理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自然灾害救助等各类救助,避免困难群众多走路、走冤枉路。

二是提升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包场镇民政办现有行政工作人员2名,政府购买服务的镇民政协管员4名,村居专职民政协理员42名。镇民政办对村民政工作人员、村网格员组织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掌握各项民政政策,使他们在入村走访时既充当政策宣传者,又成为及早发现、尽快救助困难群众的“生力军”。

三是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织密网、兜底线、保民生”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单人保”政策落实情况,低收入家庭共16户45人,重残3人、精神智力3级2人,重病9人,共14人均纳入单人保;二是低保渐退政策落实情况,1、在每年的8-9月期间,对低保在册人员中一定年龄的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按照规定进行取消或缓退,2、低保中的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以及经济收入发生变化,按照缓退的政策处理(蒋贤嘉、张娥仙);三是动态监测预警落实情况,对建档立卡户中的易返贫、易致贫家庭、未纳入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摸排,根据实际情况应保尽保;对医疗部门共享的大额医疗支出的家庭进行摸排,及时救助;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家庭密切关注。四是进一步规范救助资金的使用,市和区两级财政对各类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定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同时,每年重阳节、春节,我镇都对低保、五保、百岁老人、困难残疾人、受灾困难群众开展慰问,2021年春节,镇配套130000元慰问资金。五是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海港新声等平台进行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同时组织村(居)民政协管员集中培训,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政策规定、细则等,增强服务能力。

四是推进绩效考核机制实施到位。通过规范化的绩效考评,强化民政工作主动作为意识。海门市民政局每年都会投入一笔资金对各区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区镇对低保户入户核查率100%。我镇也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村居工作考核范畴,依据考核内容,由村民代表、党员、村民小组长来进行评议,考核结果直接与村居干部的年终报酬挂钩。

五是优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临时救助通过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婚姻状况、困难类别等相关证明,加大部门协同工作制,同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顺利渡过难关。另外,做到主动发现社会救助对象,变被动接受材料为主动伸出援手。首先在“互联网+”的社会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公益“轻松筹”、“水滴筹”和各类自媒体收集各类初步救助对象信息,通过进一步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系统。其次要求我镇各领航服务员、村居民政协管员利用定期走访和村居党总支每月20日开展的党员主题活动,结合“网格化”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本村居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家庭状况,变被动为主动,对新增的或者不愿申请的一些困难家庭及时伸出援手,给予救助,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六是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阳光救助”。我镇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与入户核查相结合,对申请救助家庭进行精准识别。同时在各类对象享受政府相关社会救助后,我镇在日常工作中仍然不放松对他们的动态管理,不断强化精准救助能力,在41个村(居)设置了公示栏,对低保家庭名单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同时,设置社会救助的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对已享受救助的对象,民政办每年至少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核查一次,确保在册人员符合条件,对低保家庭中再就业、成人或毕业等原因脱贫的实施缓退机制,把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每位低保对象心坎上,让他们树立了精神脱贫的信心。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清退,有效做到“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