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永镇2020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 海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03 09: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海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坚决打赢创建攻坚战,全力实现创建目标,答好海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海永答卷,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海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及《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坚持规划引领、建管并重,坚持城乡共创、常态推进,着力建设政治清明、崇德向善、文化厚重、管理有序、乡风文明、和谐宜居、朝气蓬勃的文明城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道德星光照耀人群,让整个社会充满温暖,让精神文明芬芳城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永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工作措施

坚持以新测评体系(动态)为导向,突出“内外兼修、全域联创、共建共享、落细落小、常态长效”五个关键词,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着力在五个方面有力有序有效地抓好落实。

(一)融合特色,公益广告为海永添彩

融合江海风韵、海岛特色元素定制本镇的公益广告,做到内容、色调与周围环境与我镇发展定位相融合。以永隆路、海长路沿线为主线,开展辐射式宣传;重点区域紧扣标准进行凸显式宣传。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融入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重点把本镇好人栏、好人墙、好人长廊打造成正能量加油站,把广场、主要道路交叉口、街头及各类围档打造成传播主流价值的主题空间,把公交站台、医院、社区打造成传递友善文明的温馨场所,把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打造成怡情养志的心灵驿站。

(二)建管并重,规范海永管理新秩序

以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生态优质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海永镇的规划建设和长效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我镇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我镇宜居宜业水平,切实增强广大海永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立健全路网管护机制。全面排查解决路面破损、管道不通、排水不畅、绿化缺损、路灯缺失等问题。提升日常维护水平,确保路面平整、管道通畅、绿化整洁、路灯。加强环境保洁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严格抓好“门前三包”和镇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长效落实。突出市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疏管结合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标牌、散发小广告等现象的治管力度,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消除卫生死角,常态化保持我镇洁、净、亮、美。加强公共秩序管理。加强主次干道、镇中心区域、学校、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做到无乱张贴小广告、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室内吸烟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加强经营秩序管理。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全面管好宾馆饭店、超市、小餐馆、食品加工经营店、美容美发店等经营单位,做到证照齐全、人员持证上岗、消毒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守法经营,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秩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及时查处。

(三)拆建结合,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协同发展、特色发展”目标定位,以提升人居环境解决“脏乱差”问题为主线,坚持“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的原则,合“三拆”工作、项目建设、水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挂钩复垦之力共同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村居环境,完善配套功能,提升人居生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宣传互动,提升海永居民素养

统筹借助各类媒体传播核心价值观的渠道作用,强化核心价值观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覆盖普及,通过通俗化阐释、形象化解读、故事化表达,推动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种公共空间和日常生活场景;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镇民文明公约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从最能形成共识的“爱、敬、诚、善”入手,持续分众化、具象化、生活化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立足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岗位做好好员工、在家庭做好成员、在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把创建宣传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大走访”活动,打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在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创建”等宣传活动,连通家庭、学校、社会的渠道。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拓展工作,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创建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文明城市元素。

(五)查漏补缺,创建台账规范完善

各单位需明确人员负责台账资料与信息上报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整理好文字和图片资料,加强日常原始材料的收集,及时掌握相关工作的进度,确保所有材料精细、周密、规范。确保在市文明办双月考核或上级其他部门检查考核时,不失分。

三、组织保障

在巩固现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推进体系,为海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加行之有效的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需根据《关于调整海永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永委发【2020】30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组织推进和督查问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组织研究讨论、听取汇报、督促检查、小结点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提交镇党委研究。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要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任务分解,对照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全力抓创建工作达标、创建任务落实。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做好长效管理。镇财政设立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文明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大奖惩力度。健全常态监督的督查体系,持续推进工作落实。继续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海永镇重点工作推进体系。年底,根据推动工作落实、破解重难点问题情况,择优推荐上报海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创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