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永镇关于开展“微故事·微视频·微电影”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9-05 09: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大力宣扬奋斗在海永各条战线上具有道德高尚、开拓创新、爱岗勤业、锐意进取、吃苦耐劳的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挖掘社会先锋模范,“以镜头记录感动、以感动带动行动”,引领树立良好新风尚,广泛传播社会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微故事·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相关事项
  (一)征集对象

“三微”作品创作活动,面向全镇征集,所有热爱微电影、微故事、微视频创作的单位、部门、团队、个人均可参加
  (二)作品主题

以宣传团队精神、行业模范、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以及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微故事”、“微视频”、“微电影”形式,准确、生动地予以解读和宣传。
  (三)报送数量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身边涌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行业模范、先进人物、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进行重点推介宣传,报送“三微”作品至少1条,多者不限。对制作质量较好的微作品,将继续推荐上报到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媒体参加相关评选或者展播。
  (四)报送要求
   1.内容要求:报送的片源,力求人物真实,不得虚构,抓住一点,以情感人,以小见大,经验做法可供面上推广学习。技术指标应满足高清电视节目播放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技术性相结合,确保制片的高质量。类别包括纪实类、剧情类、动画类、综艺类、其他类。 

2.时长要求:参评微视频时长在5分钟左右,微故事、微电影时长在15分钟左右。

 3.报送要求:参评作品可以刻录成数据格式光盘或使用U盘拷贝等报送(内附作品稿件等相关电子稿)。不得投送从网络下载、剽窃他人的作品或者从电脑合成作品,所投图文请作者遵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文责自负。

二、评选方式 

此次评选活动将从作品的选题与创意、画面与解说、编辑与制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并给予奖励。海永镇对“微故事·微视频·微电影”中的优秀作品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其他事项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请于7月25日前将作品及文字说明报送邮箱:hydwb123@139.com。联系人:党务办 张陆周,联系电话:0513-68063133。作品电子文档标题用“主题”+姓名的方式上报,邮件注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中共海永镇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