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375/2016-0002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7-26 | 发布日期: | 2016-07-26 | 有效性: | |
名称: | 海门市正余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海门市正余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心城镇建设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是接踵而至,其中道路交通秩序问题尤为突出。为了最大限度的缓解我镇镇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镇区道路通行条件,净化镇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优化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在正余镇镇区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争创全省卫生乡镇的总体目标,以提高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为标准要求,以争先创优的决心、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现代科技等多种手段,加强镇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着力解决镇区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道路畅通有序、人车各行其道、文明和谐交通”的镇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二、工作目标
四个明显: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明显优化;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由镇政府牵头成立镇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陈忠任组长,副镇长张剑斐、政法委员俞永生任副组长,正余派出所所长王沈、包场交警中队中队长吴曙华、货隆交警中队中队长田辛、正余城监中队中队长周德新、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余局长张建忠、新桥村党总书记王萍、双烈村党总书记朱晓萍、青正村党总书记王小荣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正余镇综治办,由镇政法委员俞永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正余城监中队中队长周德新、包场交警中队中队长吴曙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镇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工作。
四、整治范围
镇区市场、学校、大型超市周边道路,正余镇人民路(南至吕通公路口,北至正北桥)、吕通公路(东至雄风大桥,西至正麒线路口)、原王浩镇人民路(南至吕通公路口,北至王浩小学)。
五、整治内容
(一)整治“四乱”,即:整治车辆乱停放、道路乱接口、商家乱搭建和经营乱占道现象。
(二)整治“三非”,查纠非法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和非法在公路两侧设置灯箱广告牌行为。
(三)整治“二不全”,整改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灯照明不全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包场交警中队、货隆交警中队
责任领导:吴曙华、田辛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
1、正余镇人民路(正北桥至吕通公路口):①人民路路面较窄,将人民路设置为禁区,限时段禁止大型车辆(中型以上货车、挂车、大型客车)进入(限时段为:7:00--9:00,16:--18:00),在人民路南北两侧安装电子监控,接入公安网络实施抓拍,并在路口两侧设置大型车辆限时段禁止通行提示标志;②对沿线被树木或者绿化遮挡的交通标志进行整改,标志陈旧的重新设置;③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标志予以重新设置;④沿线提示性标志背面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图版;⑤沿街合理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置;⑥将人民路原机动车道改为机非混合道路,原非机动车道内设置部分符合国家标准的停车泊位,在路口两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将人民路设为严管道路;⑦正余派出所新建完毕后,将老所改造成小型停车场。
2、原王浩镇人民路(王浩小学至吕通公路路口):①人民路南北走向长度约320米,可增设停车泊位160个,且在人民路南北两端设立禁停标志;②苏335省道王浩镇区沿线南侧西起加油站东至百润发全长350米,可增设116个南北向停车泊位;③苏335省道北侧西起南家菜馆东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长300米,可增设100个南北向停车泊位;④向科技要警力,增设监控。在王浩镇农贸市场大门南北两侧增设2只高清监控,用于对交通秩序的监管,依托现有的勤务指挥室进行违法行为抓拍,从而达到震慑违法行为的目的;⑤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在王浩镇农贸市场北门东侧设置4至5米长,高度1.2至1.5米的交通安全栏,用于宣传整治活动,及日常的阵地宣传。
3、吕通公路(雄风大桥至正麒线路口):①对沿线被树木或绿化遮挡的交通标志进行整改;②沿线陈旧的交通标志标线重新设置;③沿线厂区、小区、商场及交叉路口的进出口设置相关提示标志和减速带;④人民路吕通公路口设置电子监控,接入公安网络,对在违法行为实施抓拍;⑤人民路吕通公路口南侧设置减速震荡线;⑥沿线交通提示牌背面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图版;⑦吕通公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口设置部分停车泊位。
4、市场、学校周边道路:①在正余中心小学南大门规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在学校两侧设置提示标志;②在正余菜市场东西两侧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和减速带。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余分局、正余城监中队、 包场交警中队、货隆交警中队
责任领导:张建忠、周德新、吴曙华、田辛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5、城管、交警部门每周联合组织两次道路交通综合治理
统一行动,并对镇区道路开展常态化管理。交警部门要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停放在镇区的“僵尸车”要及时安排清障车予以清理,在综合治理期间每天必须安排警力在镇区执勤,勤务时间不得少于7个小时。城管部门要落实商家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加强对镇区主干道沿街商家店铺及临时摊位、摊点占道经营的管理,杜绝出现“店外店、摊外摊”的现象。取缔集镇道路两侧非法设置的灯箱广告牌。加强对镇区主要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
6、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余分局要加强集镇道路的临时摊位、摊点的管理,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的摊点坚决取缔,配合城管部门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青正村党总支部、新桥村党总支部、双烈村党总支部、包场交警中队、货隆交警中队
责任领导:王晓荣、王萍、朱小萍、吴曙华、田辛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
7、镇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派人对镇区主要道路的
沿街商家店铺发放“致商家店铺店主的一封信”,倡导沿街的商家店铺共同参与;二是要聘用相关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对镇区主要道路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开展常态化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抢占宣传阵地,要依托道路设施、交通指示标志、公交站台等资源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方面的宣传。及时印制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道路拥堵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管理措施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依托路面民警、协警执勤执法向群众发放,扩大宣传面和覆盖率。
(四)严厉打击抗法人员
责任单位:正余派出所
责任领导:王沈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8、执法人员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的抗法人员要及时、全面收集有效证据,并及时通知派出所,派出所在收到通知后要快速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人,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利。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是优化我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镇区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推进我市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以赴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各部门在治理过程中排查、收集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汇总,综合治理办公室就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此次集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所有参战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的职责,把集镇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落实细化,排定时序进度,挂图作战推进,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每一项任务、每一条措施、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运作到位。
正余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