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15 16: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王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王彬等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王  彬同志兼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雨阳同志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语萱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股),免去其党群工作局副局长兼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晓雯同志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聘),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主任(聘)职务;

陈文韬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蒋  莉同志任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财政局局长职务;

顾海燕同志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聘),免去其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聘)职务;

王晓荣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聘),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聘)职务;

姜国萍同志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聘),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聘)职务;

吴康华同志任组织干事,免去其建设局局长职务;

姜梦琳同志任宣传干事,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俞师师同志任统战干事,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  丽同志任审计干事,免去其审计室主任职务;

郭丹灵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聘),免去其党群工作局局长(聘)职务;

薛臻臻同志任王浩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小冬同志任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兼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聘)职务;

何惠栋同志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职务;

邱天赟同志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曹  康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聘)职务;

葛  磊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聘)职务;

吴  琴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聘)职务;

施怡灵同志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聘)职务;

徐斌豪同志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聘)职务;

黄晓晨同志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聘)职务;

孙学冬同志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聘),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聘)职务;

张  莹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春燕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安委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陆胜君同志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聘),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聘)职务;

张喜琴同志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聘),免去其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卓烜同志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聘),免去其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兼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聘)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