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前身是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系2017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动迁的法规政策,并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本市房屋动迁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动迁个案的研究;编制年度城镇房屋动迁计划,发布动迁公告,通知有关部门暂时停办相关手续;申请对达不成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动迁当事人进行行政裁决前调解、行政裁决、申请司法强拆;接待及处理房屋动迁引起的来信来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审核城市房屋动迁资质证书放入申办、验审材料,监督管理城市房屋动迁实施单位,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收集、整理、汇总房屋动迁数据,做好产权不明或者动迁纠纷的房屋补偿安置的审核,督促房屋动迁的程序化推进、矛盾的调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指导动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未完成动迁项目的转让;查处违反《城市房屋动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动迁行动。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法规科(综合科)、征收科、安置科、财审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5年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破解拆迁安置难题,筑牢民生底线”为工作主线,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强化管理”为抓手,攻克一批结转遗留问题,解决一批超期过渡安置户,完善日常运作体系,倾力打造具有海门特色的征拆模式,全面提升搬迁安置工作质效。现将主要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铆足干劲,攻坚克难,切实保障经营性土地出让
根据资规局拟定的2025年土地出让计划初稿,对相应地块进行实地勘踏,测算拆迁成本,结合攻坚项目清拆推进的实际情况,制订明年上半年土地出让计划,排定11个攻坚项目共33个滞留对象,逐一梳理、逐个分析、制定个性化攻坚方案,全力保障出让计划中18个地块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拆。
二、加强联动,精准施策,切实强化闲置土地管理
为最大化发挥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中心将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复垦待清拆可利用的集体土地。对因有零星滞留户未完成清拆的地块,一方面加大攻坚力度,尽快完成拔钉扫尾任务;一方面积极对接协调属地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复垦,组织流转轮作,减少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抛荒现象。同时,精准对接土地收储部门,提供已清拆可出让的建设用地。
三、摸清家底,抓好盘活,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利用
对所有已赔偿未拆除房屋和城建指挥部时期积淀的9个商带安项目进行起底盘点,联合海鸿集团对余房、车库进行实地检查,做好登记造册。根据盘点清单,每季度组织巡查和记录。同时,进一步加快处置进度,对已签约暂不拆除的住宅、厂房通过委托国企出租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对已被开发商销售的商带安项目要加快清算,收缴资金;对闲置的商带安项目住宅房屋要抓紧结算,移交国企,通过出租、拍卖等途径有效利用,搞好盘活。
四、多措并举,开拓创新,切实解决超期过渡难题
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回购安置实施意见和深化房票安置政策,根据全区安置房项目停建、缩建、缓建的新要求,对原计划建设的20个安置小区,结合财力情况,有计划、分批次收购商品房用于安置,妥善解决安置工作面临的新矛盾。通过优化付款方式和期限,让更多的房企加入房源超市。扩大房票实施的面,让更多的项目通过房票形式进行安置,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的需求。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市场基准价,吸引更多的区镇搬迁户选择跨区域换购。
五、加强培训,优化服务,切实规范提升征拆水平
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的补偿安置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解读,重点比照变动条款,结合拆迁案例进行现场教学。同时,做好财审保障工作。对北沿江高铁、海太通道、中俄天然气管道等重大工程征拆项目的滞留户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政策的宣传运用、个案的会商研究,协议的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强化资金的统筹调度,优先保障搬迁过渡费发放;对矛盾突出的攻坚结转地块补偿款分批逐步支付到位;加强解释疏导,尽量减少因补偿资金不到位而产生的投诉、信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搬迁实施程序,突出搬迁补偿方案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搬迁补偿资金管理、搬迁估价、公平补偿、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加强部门对接沟通,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做好涉诉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生效裁判。大力促进庭外和解,充分发挥诉调机制作用,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商,仔细解释搬迁方案和补偿安排,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可能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化解行政争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91.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5.22万元,减少1.8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91.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791.4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2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791.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791.4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1.2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2025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36.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经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54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扶贫帮困支出。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8.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2025年2名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基数调增。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791.4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791.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48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791.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25.54万元,占79.03%;
项目支出165.94万元,占20.9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1.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2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9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2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5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业年金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9.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536.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4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四)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7.8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6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2025年2名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基数调增。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6.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25.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8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2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房屋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三个项目资金较上年缩减20%。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25.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8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5年预算中培训费按要求缩减2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791.48万元;本部门共4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5.94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