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28/2023-00190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海住建〔2023〕1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推进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预防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9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南通市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情况季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通政园安〔2020〕142号)等法规和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房建、市政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海门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对有投诉举报、质量及安全隐患、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企业承接的其他工程项目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
1.建设单位违法发包;
2.承包单位转包;
3.单位或个人挂靠;
4.承包单位违法分包;
5.企业其他违法承包工程。
(二)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3.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2.工程安全相关方案编制、审查及执行情况;
3.模架和脚手架工程情况;
4.起重机械管理情况;
5.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情况;
6.临时用电情况;
7.安全防护情况;
8.扬尘防治情况;
9.平安创建情况。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其他管理行为
1.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落实情况;
3.工程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由我局城建科、行管科、工程科、园林绿化科、质监站和安监站根据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进行联合检查。
四、结果运用
(一)通报检查结果,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二)检查结果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优质工程评比的重要依据。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