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028/2025-0002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海住建发〔2025〕8号
成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 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 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2-12 09: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见效,稳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有序复工复产,为一季度“开门红”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春节假期后,房屋市政工程逐渐进入全面恢复施工阶段,由于复工复产准备不充分、员工状态不佳、安全管理不到位、假期设备停机等问题,安全风险增加,容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镇、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的规律特点,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提前预判,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

二、压紧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要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必须”,即: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

三、严格履行恢复施工前自查制度

各区镇及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在复工复产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牢固情况、临边洞口防护齐全情况、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等临时用电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脚手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周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高处作业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为重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联合验收,并保留检查记录和联合验收记录。

未经自查合格及没有联合验收记录的,不得申请开复工。复工前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因故不能及时到岗的管理技术人员,允许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其他人员,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暂时顶岗),必须对全部现场人员重新实施安全交底教育。

四、严格执行复工现场核查管理制度

各区镇及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拟复工项目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对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责令推倒重来,并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