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28/2019-00256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住建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19-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保障性 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92号)的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4000套,基本建成2000套。为做好省政府下达我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加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工作任务和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2019年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项目共7个,住房10552套。具体任务为:
(1)开发区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负责建设的立新小区项目七、八期670套,建筑面积81529.5平方米。
(2)保障房集团(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6个:①春江花园二期1764套,建筑面积240379.5平方米;②红海嘉园1396套,建筑面积154394 平方米;③都市五星西区952套,建筑面积109634平方米;④珑秀花园1478套,建筑面积167550平方米;⑤都市五星北区2404套,建筑面积255891平方米;⑥汇成苑1888套,建筑面积223998平方米。
责任单位:开发区、保障房集团。
2.2019年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项目共2个,住房2134套。具体任务为:
三厂鸿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2个:①龙江花园二、三期1312套,建筑面积149940平方米;②文苑新村822套,建筑面积91456平方米。
责任单位:三厂工业园区。
(二)关于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度我市计划改造老小区9个,投资估算3300万元。改造范围扩大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真正实现老小区提档升级,为老小区实现市场化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实施改造的9个老小区具体任务为:
(1)富民新村:道路、停车位改造,部分地下管网检测疏通修复, 外立面出新;
(2)浦江小区:围墙修复、道路及部分地下管网检测疏通修复;
(3)粉坊弄和春苗弄片区:外立面出新、外墙落水管更换;
(4)江海路42号片区:地下管网、道路修复;
(5)复兴新村:外立面出新,部分停车位改造;
(6)静海新村:部分道路、停车位、外立面出新;
(7)东苑弄和狮山路片区:部分外墙落水管更换,部分地下管网和道路修复;
(8)天长弄和张南弄片区:外立面出新、外墙落水管更换;
(9)海影新村:道路改造,更换部分地下管网。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保障房集团。
(三)关于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
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要求每个县市每年至少组织一个小区进行改造。南通市已将该项目列入对各县市高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前期排查摸底,确定我市2019年度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小区为金三角小区,计划投入1000万元,由市住建局制定计划,开发区牵头组织,保障房集团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开发区、保障房集团。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老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把能力强、技术精、会组织的人员安排到工程一线工作,加快工程推进速度。
(二)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老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推进建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按照任务要求,落实好各项政策优惠政策,全面推进、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建设任务。市住建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查与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监管,保质保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小区综合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改善,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要实行建设全过程监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确保工程施工材料优良、工序规范、质量合格。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项目进展情况专人报送制度,市各责任单位须每月20日前向市住建局(地址:北京中路588号,联系电话:68025067,邮箱:hmjsjfgb@163.com)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月度进展情况。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