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镇机构职能
来源: 悦来镇 发布时间:2022-03-29 1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中共悦来镇委员会、悦来镇人民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悦来镇的党的领导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在悦来镇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强化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建网格和治理网格并网融合,创新基层党组织分类设置,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镇、村(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基层政权建设。

(三)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分析、投资环境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强和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四)组织公共服务。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教育体育、科技人才、民政优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卫生健康、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五)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承办市级指挥平台交办的事项。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协调区域内行政审批服务执法等相关力量,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管理权,切实加强城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组织城乡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镇、村(社区)的财务、审计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七)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