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
为持续推进本镇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现就《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村意见。请于4月20日前将《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修改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如无修改意见也请注明无意见(加盖公章)反馈,感谢支持!
联系人:茅建平;联系电话:18248856726。
附件:《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余东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021年4月10日
附件:
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进本镇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总要求,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按照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98%以上,多种形式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2000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三、综合利用方式及组织形式
(一)稳步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率
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措施结合,切实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和配套机械,扩大机械粉碎还田、旋耕灭茬播种的面积,满足农艺要求。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加强机手作业管理,提升还田效果。
(二)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多种形式利用
1.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健全以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按照农作物面积、镇域秸秆产量,合理布局收购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签订收储协议,落实收储面积,确保秸秆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秸秆收储点的指导,提前对现有打捆等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安全指导与监管,确保各秸秆收储点防火、防雨安全,避免秸秆收储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拓宽秸秆利用途径。规划稻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引导水稻规模种植大户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进一步培育并完善养殖户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种植大户收购利用秸秆,开展肥料化利用,增加秸秆多样化利用,推动秸秆利用向生态循环方向发展。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扶持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安排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秸秆收储、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镇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要统筹规划,及时制定本镇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组织推进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划拨;要做好秸秆收储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秸秆收运“绿色通道”;要指导和督查好秸秆利用企业的消防安全;镇要做好对秸秆利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流动宣传车、网络、政策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及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等信息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认识,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目标任务。镇农业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办法,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评估核查机制,核查结果进行镇、村两级公示,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强化绩效考核。镇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巡查,年末对各村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的先进村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督查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 2021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扶持项目及标准
余东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及标准
项目 名称 |
补助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奖励) 标准 |
要求及主体责任 |
|
秸秆回收利用 |
回收 企业 |
收储打包市场化利用 |
60元/吨 |
获得镇安监、消防、公安、农业等部门的验收,收储期间没有违反镇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符合《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取得区有关部门认可,收储量不少于800吨,按第三方核实数据给予补助。 |
主体责任为收储现场安全负责。 |
村(居) |
组织回收运送秸秆 |
按任务分解表回收价格 |
所在村(居)组织实施油菜秸秆的回收和运输,按第三方核实数据给予发放;超过回收任务的10%以上部分原则上不予支付;被市级或区级相关部门通报火点、黑斑和抛河的,每增加1个点,按2%的比例扣罚。 |
主体责任为回收、运送安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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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回收任务(含饲料化利用) |
50元/吨 |
按第三方核实数据给予补助;超过回收任务的10%以上部分原则上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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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饲料(肥料)化利用 |
养殖户 |
养殖户回收秸秆饲料化利用 |
80元/吨(按面积折算3亩1吨) |
养殖户回收秸秆采用粉碎、青贮、氨化、微贮、颗粒等饲料化利用、按第三方核实数据给予补助; |
主体责任为回收、储存、加工利用等安全负责。 |
种植户 |
种植户回收秸秆肥料化利用 |
按区级补助标准 |
种植户回收秸秆采用粉碎、氨化等肥料化利用、按第三方核实数据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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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仔机收 |
机收作业户 |
购买联合收割机机收作业奖励 |
1.5万元/台 |
对实施主体购买符合《202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的联合收割机,实施油菜仔机收作业的,通过第三方核查后给予一次性补助到位。 |
主体责任为机收操作、转场运输安全负责。 |
油菜仔机收作业补助 |
60元/亩 |
符合《202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的,通过第三方核查后一次性补助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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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仔机收 |
村(居) |
油菜机收完成50亩任务的 |
1000元 |
村(居)组织实施油菜仔机收完成50亩任务的,奖励有功人员1000元。 |
主体责任为村(居)对机收作业户作业标准和亩数负责。 |
油菜机收完成80亩的以上 |
3000元 |
村(居)组织实施油菜仔机收完成80亩以上的,奖励有功人员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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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机收完成不足50亩任务的 |
-3000元 |
村(居)组织实施油菜仔机收不足50亩以下的,扣罚3000元。罚金从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中扣除。 |
备注:
1.秸秆回收区级补助金进镇财政,然后按任务分解表上各村(居)的回收价格发放。
2.饲料(肥料)化利用区级补助金直接发放至养殖户。
3.油菜仔机收区级补助金直接发放至机收作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