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信访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以及《中共海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全局干部(工勤人员除外)轮岗交流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轮岗交流,要坚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按市编办核定的岗位、职数设置进行,做到所有中层正副职岗位一人一职;做到岗位特性和个人特长相结合、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群众认同与党组集体决策相结合,确保轮岗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二、性质和范围
本次轮岗交流,指同一级别的各科室岗位间轮换,性质为局内部工作人员之间轮岗,属局干部人事优化和调整工作。参加人员范围为全局一般干部。
三、准备工作
(一)调查摸底(1 月6 日1至12日)。局领导对照明年全局工作重点,与拟调整科室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局办公室制定下发《轮岗交流择岗意向表》(见附件),对全局一般干部择岗意向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在《意向表》中如未选择某一岗位,则可视作主动放弃选择该岗位。
(二)制定流程(1月15日至1月16 日)。对《择岗意向表》情况进行统计。如出现轮岗交流的岗位仅一人选择的,初步明确该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如出现同一岗位两人或两人以上选择的,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淘汰性竞争上岗,按竞争结果,初步明确第一名符合岗位要求;竞争的第二名起按同一级别第二意向进行岗位匹配,同样,仅一人符合的,初步明确符合岗位要求,有两人或多人竞争,继续进行淘汰性竞争上岗,以此类推,……;如出现某一岗位无人选择,可暂时空缺,或由局党组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宣布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并作出轮岗交流决定。
2、开展全局一般干部轮岗工作,明确轮岗结果并公示。
3、局分管领导与轮岗交流干部谈话,提出有关要求;
5、轮岗人员应迅速将在手工作进行清理,并由新到岗位的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6、局办公室行文办理有关手续,并报人事局备案。
五、工作纪律
1、已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职工,应尽快到岗,同时服从全局性工作分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2、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组或市委组织部反映。
中共海门市信访局党组
2018年1月11日
海门市信访局干部轮岗交流择岗意向表
2018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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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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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岗位意向 |
科室 级别 |
办公室 |
办信科 |
接访科 |
查办督办科 |
复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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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正职 |
主任 |
科长 |
科长 |
科长 |
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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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
副主任 |
副科长 |
副科长 |
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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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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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及 其他 |
科员及其他 |
科员及其他 |
科员及其他 |
科员及其他 |
科员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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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中层岗位基本参照核定编制设置,科员及其他岗位参照我局实际需要进行岗位配置。
2.选择意向分三个横行序列(三个级别),在现任职务所属级别进行选择填写,如无意向,则可不填写,如有多个意向,则按意向从主到次依次标注数字序号1、2、3、4、5等。
3. 如出现某一岗位无人选择,可暂时空缺,或由局党组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