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信访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市信访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以及《中共海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全局干部(工勤人员除外)轮岗交流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轮岗交流,要坚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按市编办核定的岗位、职数设置进行,做到所有中层正副职岗位一人一职;做到岗位特性和个人特长相结合、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群众认同与党组集体决策相结合,确保轮岗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二、性质和范围

本次轮岗交流,指同一级别的各科室岗位间轮换,性质为局内部工作人员之间轮岗,属局干部人事优化和调整工作。参加人员范围为全局一般干部。

三、准备工作

(一)调查摸底(16112日)。局领导对照明年全局工作重点,与拟调整科室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局办公室制定下发《轮岗交流择岗意向表》(见附件),对全局一般干部择岗意向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在《意向表》中如未选择某一岗位,则可视作主动放弃选择该岗位。

(二)制定流程(115日至116 日)。对《择岗意向表》情况进行统计。如出现轮岗交流的岗位仅一人选择的,初步明确该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如出现同一岗位两人或两人以上选择的,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淘汰性竞争上岗,按竞争结果,初步明确第一名符合岗位要求;竞争的第二名起按同一级别第二意向进行岗位匹配,同样,仅一人符合的,初步明确符合岗位要求,有两人或多人竞争,继续进行淘汰性竞争上岗,以此类推,……;如出现某一岗位无人选择,可暂时空缺,或由局党组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宣布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并作出轮岗交流决定。

2、开展全局一般干部轮岗工作,明确轮岗结果并公示。

3、局分管领导与轮岗交流干部谈话,提出有关要求;

5、轮岗人员应迅速将在手工作进行清理,并由新到岗位的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6、局办公室行文办理有关手续,并报人事局备案。

五、工作纪律

1、已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职工,应尽快到岗,同时服从全局性工作分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2、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组或市委组织部反映。

 

中共海门市信访局党组

2018111


 海门市信访局干部轮岗交流择岗意向表

                                                              2018  

姓名

 

现任职务

 

选择岗位意向

 科室

级别

办公室

办信科

接访科

查办督办科

复查科

中层正职

主任

科长

科长

科长

科长

——

 

 

 

 

中层副职

副主任

副科长

副科长

副科长

——

 

 

 

 

——

科员及

其他

科员及其他

科员及其他

科员及其他

科员及其他

科员及其他

 

 

 

 

 

备注:1.中层岗位基本参照核定编制设置,科员及其他岗位参照我局实际需要进行岗位配置。

       2.选择意向分三个横行序列(三个级别),在现任职务所属级别进行选择填写,如无意向,则可不填写,如有多个意向,则按意向从主到次依次标注数字序号12345等。

3. 如出现某一岗位无人选择,可暂时空缺,或由局党组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