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5-08-19 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附加值大等特点。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大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培育服务外包龙头企业,鼓励引进和培训服务外包人才,现就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围绕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目标,抢抓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坚持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相结合,载体建设与产业集聚相结合,人才资源与创业资本相结合,以政策扶持和统筹规划为支撑,鼓励创新发展、特色发展、联动发展,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打造服务外包集聚区和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为重点,尽快将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相结合,培育本土企业与引进知名企业相结合,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增强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内在动力,激发企业在外包服务中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以打造服务外包集聚区和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为主抓手,依托各园区产业基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群体,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快速扩张和跨越发展。

三、主要目标

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园区:到2018年,全市建成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园区不少于3个,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1个。服务外包企业数:到2018年,全市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家数达到80家。服务外包产业人才数:到2018年,全市服务外包从业人员3000人,建成南通市级以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1个。产业规模: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8年,服务外包执行额完成3.5亿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力争突破4000万美元。

四、扶持重点和标准

﹙一﹚扶持载体建设

1.对建设为全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按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财政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区域内所有服务外包企业都可以使用或受益的项目。其中: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是指为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验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服务外包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为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提供支撑的数据储存、信息传输、电力保障等公用设施。

2.鼓励园区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经被国家、省级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区,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用于扶持发展区内服务外包产业。

3.对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重点高校或科研院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内新设立从事服务外包研发业务,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且正常运作,被国家或省认定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和30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

﹙二﹚扶持企业发展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1)对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范围内注册的服务外包企业,按其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业务收入以及网络通讯费分别给予奖励。其中:对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按外管局确认的收汇额,每1美元奖励0.2元人民币。对承接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经商务部服务外包网管理系统数据确认后每10元人民币奖励0.08元人民币。对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给予30%的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第二年起,对增量部分按上述标准计奖。(2)对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范围外的原有服务外包企业,从2015年起当年实际发生的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业务收入以及网络通讯费比上年度增加部分按上述(1)条款中所示标准进行奖励。(3)上述所涉每单位的最高奖励为100万元。

2.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对当年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认证或认证维护、升级的企业,给予发生费用5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获得南通市级以上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南通市级奖励5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国家级奖励15万元。

4.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由市商务局确定的服务外包招商推介会和国内外重要服务外包专业展会,给予企业每个标准展位50%的展位费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5.对在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购买用于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第一年给予40%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补贴30%),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6.服务外包企业租用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内的办公用房(租房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三年内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即在按照每人10平方米和年租补贴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内给予实际房租金补贴(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补贴50%、30%)。

7.每确认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企业、且在商务部服务网上确认业务数据50万元以上的, 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8.鼓励引进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对国内百强、国际百强服务外包企业及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新设服务外包企业且正式营业、并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第一引进人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国内百强服务外包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国际百强服务外包企业及世界500强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三﹚支持人才引培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专业高层次紧缺人才,对符合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企业,从其当年度服务外包实际执行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起,四年内最高给予累计奖励100万元。第一年奖励30万元,以后三年每年服务外包实际执行额递增20%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20万元、30万元。

2.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定单式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专业人才三个月以上,且与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培训支持。

五、申请条件

申请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单位、企业需在我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誉记录、从事服务外包业务或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需经南通市商务局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个人需身份证和引进项目落地区域证明。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近两年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企业需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六、申报程序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采用事后核拨办法,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次年上半年。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各有关区镇(乡)负责本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一式两份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本办法规定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清晰、规范、完整,复印的票据一律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实地查验,共同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3.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准意见,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督查与惩罚

1.市商务局和财政局不定期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3.获得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收回已拨资金,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本意见与我市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报单位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

2.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由商务局牵头负责认定。

3.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