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
来源: 海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1-03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退役军人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厅和南通市局“基础工作抓规范、业务工作抓提升、难点工作抓突破、重点工作创特色”的工作要求,坚持高点定位、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不断推进新时代海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1.推进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组织建设规范化要求,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机构,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统一活动日等,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机关。

2.打造办实事服务品牌。坚持市、镇、村三级联动。推进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机融合。开展学习好“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等学习研讨活动。抓好书记领办基层党建小实事,打造独具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特色的“退役军人之家”党建服务品牌。发挥机关、企业、村“红色党建联盟”作用,探索多样的合作形式。组织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评选,充分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性,为退役军人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3.坚持正面思想教育引导。充分运用官方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展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开展“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强化党性意识,组织全市退役军人党员参加省、市“微党课”授课竞赛。结合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矛盾化解等,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让退役军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组织成立退役军人“红色先锋”志愿服务队,举办老兵老照片故事征集、老兵故事展播(老兵故事会)、老兵书法绘画摄影征稿、八一双拥专场晚会等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摸排退役军人中的口袋党员,将其按组织程序纳入党组织管理。在先行先试基础上,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推动区镇(街道)、村(社区)建立退役军人党支部(党小组),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机制、活动机制,发挥好退役军人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实现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全覆盖。

5.全面深化效能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持续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整治“庸懒散慢拖”专项行动。建立系统完备的机关管理制度,对保密、学习、财务管理、物资调度、车辆使用、廉洁自律等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工作人员“十严禁”,坚持刚性执行。强化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监督机制。

6.抓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和主流媒体等,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正能量。推进意识形态风险预警管控,做好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工作。

二、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基本服务保障能力

7.加强基层设施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服装、统一工作牌、统一亮身份、统一文明用语,场地建设规范、信访办理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的“四统一四规范”,加快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服务中心(站)办公场所条件,配齐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办公设置,并按照政治文化环境规范做好内部环境的建设。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或工位,设立信访接待室。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按有关规定保障服务场所。

8.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严格按照落实中央“五有”要求,通过调入、考录、招聘、安置等方式确保年底前人员到岗率不低于90%。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应重点安排热爱国防事业、了解退役军人、熟悉辖区情况、擅长群众工作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全年集中组织1-2次全市范围的业务培训,确保增强工作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9.联系服务全覆盖。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军人制度。由局领导班子带头,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名服务对象,每个科室联系3-5名服务对象。区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对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至少每季度联系1次,每季度走访1次。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重点服务对象要提高联系频次,鼓励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和全程代办。由市服务中心牵头扎口,区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要重点加强对服务对象信息管理,全面统计对象的自然情况、身体状况、家庭条件、就业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为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升就业安置率水平,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10.提高移交安置质量。突出政策刚性,科学编制安置计划,压实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采取竞争性选拔、积分选岗等安置办法,提高安置质量。确保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率达100%。积极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人员队伍结构和单位需求提供更多优质安置岗位。积极探索退役军人“直通车”安置办法,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平稳有序推动新出台的退役士兵安置方案落细落实。改进完善伤病残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优化和规范交接机制,配合部队组织好滞留伤病士兵三年集中移交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推进。

11.重点突出就业惠民。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招聘信息发布和宣传渠道,重点探索行业领域直招、专招退役军人就业,鼓励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城乡基层组织。着力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公益岗位的开发和落实落地。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工作,重点开展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扶持。组织充分对接本土规模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强化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大企业吸纳扶持退役军人就业的品牌和集聚效应。对接“退伍季”,组织好秋冬两季退役军人就业招聘专场。

12.注重加强创业扶持。积极引导和组织退役军人参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大型主题活动。精选企业,精心指导,通过大活动培育孵化本地退役军人创业品牌。发挥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作用。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开展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走访和结对帮扶活动,了解企业困难,共商企业发展对策,帮助退役军人企业做强做大。探索退役军人创业融资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化与我市金融机构优抚合作,为我市双拥和就业创业提供资金帮扶。

13.全面提升培训水平。加大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力度,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健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机制。继续办好“退役军人返乡第一课”,组织安排好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的岗位培训。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拓展个性化培训项目,丰富个性化培训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逐步扩大网络培训的覆盖面,提高个性化培训的实效性。继续完善“就业+创业三大机制”对接院校和企业,积极探索“菜单式”就业创业培训,做好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14.推进社保接续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严格按政策解决好部分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问题。加强同财政、人社、医保、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请受理、对象审核、社保核查和缴费确认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四、优化军休管理模式,丰富军休服务内容

15.贯彻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组织开展星级评定活动。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军休服务政策的精准落实。以认真落实“两个待遇”为抓手,以“六个老有”为目标,以“抓细、抓实、抓经常”为重点,精准高效完成关系到军休人员切身利益的离退休费发放、医疗费报销等日常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疗养。

16.搭建文化养老平台打造海门品牌。发挥军休文化人才优势,构建海门军休文化养老平台。充分利用军休服务中心多功能活动室、门球场、健身房等场地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度挖掘军休人员中的红色资源,红色事迹,传承红色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健康活动,进一步推进文化养老、健康养老。认真做好“和谐军休家庭”评选工作,大力宣传海门军休干部先进典型。

17.积极创新军休服务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军休服务中心内部职责和业务准则,推进规范管理,强化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保障能力。深化社会化服务,试点“开门办公、融入社区、购买服务、资源共享”。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医养结合。探索建立军休人员“专家库”,搭建老有所为平台。

五、落实优抚政策,推进褒扬纪念工作

18.提高抚恤优待水平。做好各类优待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及时注销自然减员,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年度抚恤标准。加大优抚资金管理力度和发放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优抚资金发放到位。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减免相关规定,提高医疗费用减免比例,做好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好年度优抚对象疗养,做好残疾军人辅助器具的配置。完善参战参试人员的服务保障机制,有效推进参战参试人员精准核查和认定,制定优待目录清单。加强残疾人员档案管理并做好证件换发工作。建立完善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数据核查、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服务管理模式。健全社会优待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开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服务窗口工作。继续推进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19.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坚持优抚对象待遇从优,关爱烈士子女,把困难烈军属家庭纳入帮扶范围,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爱心献功臣”活动,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提升优抚对象荣誉感、幸福感。建立健全双拥专题会商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贡献,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20.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坚持有功必报、有功必贺、有功必奖,规范现役军人立功授奖喜报送达工作,将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人员先进事迹纳入地方志,管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落实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围绕庆祝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清明节、“9.3”抗战胜利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等,开展多样的纪念活动,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切实做好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工作。加大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保护、管理力度,探索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管理信息平台。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政策规定,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整理、保护工作,完善烈士英名录,探索相关史料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注重讲解员和宣教人员的培养,创新宣教课程的开发,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

六、全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21.抓好双拥宣传教育。深化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经常性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运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在“八一”节前后开展双拥主题宣传。积极推动各区镇(街道)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双拥标志或宣传牌。充分利用烈士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等红色资源优势,以及民兵训练基地,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长廊等双拥教育主题阵地,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过“军事日”等活动。积极做好江苏省“最美拥军人物”申报推荐工作。

22.加大支持驻军建设。建立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继续开展为驻军办实事活动,大力支持国防和军事重点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等重大任务,主动解决部队建设发展中遇到的战备、训练、执勤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继续做好为驻海部队官兵发放购房补贴,积极做好军属服务保障工作,突出随调家属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解决军人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发放驻海部队官兵三等功立功奖励金。

23.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推动军地双方结成双拥共建单位。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和文化拥军等活动。大力激发广大军民积极投身强国强军实践的政治热情。开展第二届拥军优属公益创投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到拥军活动中来。在发挥已有拥军优抚合作单位效能的前提下,今年再增加拥军优抚合作单位10家以上,不断激发社会各界的拥军热情,让所有退役军人享受到拥军合作的优惠政策。充分展现全市军民一家亲的时代精神风貌,有力构建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大格局。

七、扎实开展权益维护,加大基层稳控力度

24.维护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军队复员、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切实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分解。完善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和机制,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结对子”活动,推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效能。

25.畅通维权渠道。畅通退役军人信访渠道,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老兵调解室”建设全覆盖。开展“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员”创建活动。

26.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消息互通、信息搜集和舆情管控,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时点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涉退役军人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排查化解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活动、“重复访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

八、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重视档案规范化管理

27.建设覆盖全域的信息化网络。对接上级有关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全市退役军人信息化网络,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

28.重视业务档案规范。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设置业务台账,建立文书档案类1+1机制,尤其对安置类文书档案每年归档,并形成原件和副本,原件列入移交,副本作为日常业务参照。建立规范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规范管理和检查考核,逐步消除档案管理盲点。

29.加强数据资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涉密文件、退役军人个人信息资料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传阅、承办、借用、移交、清退、归档、销毁等手续。存放涉密文件,应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由专人管理。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的信息系统和档案资料管理。有条件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可设置档案室,配置保密电脑和保密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