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8-30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海门市商务局(汇总)概况

一、海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制定全市商务发展目标及考核办法,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中长期规划;指导企业粮食储备工作,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协调国家、省、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负责陈化粮的处理;提出地方储备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会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负责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的善后工作和稳定工作。

(四)拟定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市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立和发展与外地产粮区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粮油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监督全市各地执行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实施订单粮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对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粮食收购、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保障全市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应,指导灾区、移民及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工作。制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农村网点的建设规划并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管理。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和管理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和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省、地方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会计报表汇编和行业统计工作。

(九)研究和提出全市茧丝绸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制定全市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划,调控繅丝、绢纺加工规模;负责蚕茧收烘布局的规划、茧站设定、蚕茧收购、蚕丝经营的管理和经济指标综合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承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一)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二)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牵头拟订年度贸易促进活动计划,主办相关贸易促进活动;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四)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产业损害和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研究制订和执行全市招引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依法审批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进出口工作;协调处理外商投资、合资、合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和政策咨询工作;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十六)负责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为主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服务外包招商活动,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加强服务外包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境内外招商活动的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联系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

(十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和境外投资(含境外贸易),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

(十九)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二十)负责对外经贸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客商来华业务;参与对外经贸活动出访团组的会审,负责对外承包劳务出国任务的审核;负责接待外国和地区来访的经济贸易代表团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我市对外经贸方面的涉外事项;归口管理外国、港澳台地区常驻我市商业机构;协调处理常驻机构和人员的有关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对外国人在本市就业进行管理。

(二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行业的发展规划及市旅游景点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行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开发旅游资源等工作。

(二十二)指导和管理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二十三)指导和管理下属企业的工作。

(二十四)监督检查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审核粮食收购、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粮油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实施订单粮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调国家、省、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指导粮食企业做好地方储备粮保管、轮换工作

(二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发展。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开展对境外旅游市场的推广。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二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包含了海门市商务局(本级)、海门市粮食局、海门市旅游局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海门市商务局

指标完成情况

(一)外资

2015年,全市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外资6.08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01.36%,同比增长0.19%;实现到账外资2.19亿美元,完成南通任务的65.37%。同比增加41.02%。

(二)外贸

1-12月份,我市进出口总额225399 万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出口141851万美元,同比下降2.5%。进口83548万美元,同比增长43.7%。外贸进出口总量列南通五县市第四,进出口增幅列南通五县市第一。

(三)外经

全市实现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7.46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08.12%,同比减少3.97 %;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额4.97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50.71%,同比增长10.10%。期末在外人数6675人。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14469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11.30%,同比增长13.22%。

(四)外包

新增服务外包企业8家,当年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超3000万元企业2家,完成服务外包执行额2.2亿元。

(五)市场运行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2.79亿元,增速10.2%,增速列南通九县、市、区第三。

(六)电子商务

一是制定扶持政策,在借鉴学习义乌、绍兴、张家港等先进地区并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促进海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扶持政策。《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今后几年的发展规划,明确了海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二是强化考核,把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2015年外向型经济的季度竞赛加分项目中;三是加强统计和监测,2015年初海门市商务局和海门工业园区组织了海门市玄妙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门明超家纺、海门市美罗家纺、海门市心愿家纺、海门市夏星家用纺织品厂、海门伊人岛家纺、海门市邮政快递、海门八达快递有限公司等6家电子商务企业和2家快递公司开展了商务部电子商务典型企业直报系统的报送工作。

(七)粮食工作

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年完成收购量6.2万吨,占目标任务的103.3%;完成销售量7.0万吨,占目标任务的116.7%。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2.88万吨,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八)旅游工作

全年共计接待游客294.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7.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04%和24.05%。

亮 点

(一)外资

分别引进超亿美元项目1个,南通美桔电力工程(投资29900万美元),总投资超3千万美元项目6个,海门龙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00万美元)、联合环境水务(海门)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南通东辰安费诺汽车电子(3915.345万美元)、南通达优国际贸易(3000万美元)、海门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400万美元)、江苏瀚华贸易有限公司(4987万美元)。

(二)外贸

一是外贸进口呈现高速增长。1-12月份,我市进口同比增长43.7 %,增幅达到历年最高水平,在南通九县市中排名第一。

二是大项目产出显著。如招商局重工1-12月份进出口6.31亿美元,蝉联我市最大的进出口企业。中远重工完成进出口总额1848多万美元,同比增长900%多。

三是我市外贸发展潜力巨大。经过两年多努力,在海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5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文件),文件明确将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列入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范围。9月25日,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标志着我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正式落地。期间,9月16日,海门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首单首成、顺利通关出口,标志着海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在叠石桥正式全面实质启动。该贸易方式必将会对我市外贸发展起到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截至当前,出口已经超过1.4亿美元。

(三)外经

一是全市外经营业额完成年度目标,在南通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占南通总数约三分之一。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在南通各县市区排名第一,企业新签5000万美元以上总包项目南通仅6家,我市有2家,其中龙信集团今年合同额已经达到3.94亿美元,单体排名第一。

二是境外投资稳步增长。我市境外投资新批8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4469万美元,获得南通外向型经济考核加分项满分1分。

(四)电子商务

一是南京侠客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作为专业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已落户海门凯盛电子商务产业园。我市已经和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速卖通叠石桥家纺产业带专区和中国质造叠石桥家纺产业带专区10月底都已开通上线。二是部分园区乡镇已开始行动,海门工业园区已确定把广亿纺都城作为该地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常乐镇利用该地区的红木产业优势,正在积极打造以销售红木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开发区一道泉电子商务产业园已正式运营。三是部分企业行动迅速并已初见成效,南通三建自己创办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筑客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已经试营业,现在已实现贸易额达50亿元。凯盛家纺利用原有的1.5万平方米办公楼改造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工程已经竣工运营。

海门市粮食局

(一)、安全保供措施有力,市场调控明显增强

1、抓好粮食购销。切实把粮食购销工作作为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渠道。在粮食收购中,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和价格、质量标准信息,做到政策公布、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使农民了解收购政策,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1-9月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成收购量5.5万吨,占目标任务的91.6%;完成销售量5.4万吨,占目标任务的90%。

2、加强储备粮管理。严格落实南通市政府下达的4万吨储备计划。全年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2.88万吨,其中新增1万吨储备稻谷采取与加工企业协作的办法,实行委托采购,固定价格,定向销售的模式,规避了储存期间的价格差异风险,减少财政支出约300万元。同时根据我市实际,委托加工企业落实成品粮应急储备900吨,油150吨,在应急需要时及时提供货源,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3、做好军供工作。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完善各项军粮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全力保障军粮供应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 “八一”前夕,专门慰问了海警部队,并向部队就军粮供应征求意见,受到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二)、仓储管理科学规范,保粮水平显著提高

1、推进基础建设。为了解决我市仓容不足的矛盾,我们抓住省落实国务院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决策部署的契机,根据我市仓储现状,主动向市政府申请要求对四甲粮库进行改扩建,并积极向省粮食局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5年5月项目通过省局专家组评审,被列入2015年省财政支持粮食仓储基础设施项目,获省级财政补助294万元。项目新建高大平房仓1.2万吨及其他配套设施,投资预算1387万元。目前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同时积极向各级财政争取资金,增加粮食机械设备,做好维修仓库和机械棚库建设工作。

2、实施科学保粮。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坚持“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以三大储粮新技术为主的科学保粮活动。全系统各储粮单位结合各自的储粮设施条件,根据季节、品种、粮食水分、温度和害虫密度等不同情况,将“双低”或“三低”储粮技术合理组合,灵活运用,使科学保粮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同时认真做好入库前仓房、器材消毒杀虫工作,加强库区卫生工作,保证“三防”设施有效。局积极筹措资金,稻谷仓库空调安装全部到位,实现稻谷准低温储存,延缓稻谷品质变化。

3、加强分类考核。今年,结合各单位实际,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的意见》,重新修订了《2015年粮食仓储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在仓储基础工作、“一符四无”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细化成21个考核条款,并设置了具体加分项目,有效调动了各储粮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依法管粮氛围浓烈,流通监管继续增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条例》颁布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契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倡议书、印发宣传手册、开辟海门日报专版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爱粮节粮、依法治粮的浓厚氛围。二是提高执法素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严格执法监管。依法完成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查,全年验审许可证78份,6家粮食收购企业依法予以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72家粮食收购经营企业通过了验审。在节日期间开展对城乡粮油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16人次,抽查46家粮食企业,检查粮食2万吨,有力维护了节日市场粮食流通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稳价保供和百姓放心消费。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支农惠民专项检查,共出动26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65家,发出整改通知4份,走访农户50家,建立征询信息50份,有效维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了粮食经营守法经营意识。2015年,获得“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行业管理不断创新

一是打造放心粮油消费圈。今年来,围绕南通市局提出的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的总体要求,在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盲点再增建了7家南通市级“五放心粮店”,7家“五放心粮店”全部达到硬件建设要求。二是构筑为农服务新平台。指导各购销企业与粮大户、家庭农场、“全托管”组织进行粮食产销对接,为生产者提供 “四代”服务。三是做长粮食行业产业链。积极引导扶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单一收储向基地、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方向发展,打造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条件,掌握粮源、把控质量、后伸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实现提质增效。四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松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全系统安全无事故。

海门市旅游局

2015年,旅游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突出资源整合,加强宣传推介,狠抓市场监管。全年共计接待游客294.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7.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04%和24.05%。

1、特色旅游影响广。成功举办了“羊家乐”田园风光游、叠石桥国际家纺购物游、张謇文化艺术游、金秋蛎岈山航乐游等四大特色旅游活动,成为海门旅游的亮丽名片,在长三角旅游市场取得广泛影响。重点推出了“江海全席”状元宴,倡导“诚信经营、明白消费”,弘扬江海美食文化,吸引了上海及周边地区众多游客来海游览消费。“羊家乐田园风光游”被新华社长三角采编中心、长三角自驾游专家委员会推荐为“2015年度长三角自驾游十佳旅游节庆活动”。

2、乡村旅游成果丰。围绕“江海风情,田园风光”发展主题,“羊家乐”乡村旅游项目群快速推进,六大主题农业公园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一批特色主题农庄项目有序推进;金盛生态度假村、金伍叶休闲农庄被评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世外桃源、孝德乐生态文化园、味之原农场、鹿鸣庄园被评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南通市乡村旅游现场会在海门召开,乡村旅游发展得到南通市政府充分肯定。成为南通市首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3、宣传推介有创新。“互联网新媒体”传播:精心制作《说走就走上海门》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片,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腾讯视频三天点击量超过二十万人次。“浪漫海门”微信公众平台成功推出的系列主题微信得到广泛关注和转载。“走出去请进来”推介:组织本地旅游企业走出去参加了8次专题旅游推介交易活动。邀请上海、南京及苏南地区的各大旅行社老总近百名来海实地体验海门2日游线路,成功召开了两次旅游招商推介洽谈会,并出台了团队旅游补助实施细则,取得了良好效果。

4、重大项目有突破。海永乡获批南通市级旅游度假区,“花香海永”确定为规划发展主题;海门港新区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沧海明珠平台、董竹君纪念馆等项目已基本完工;余东龙水口旅游风景区项目成功签约,项目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

第二部分 海门市商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门市商务局(汇总)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1556.67万元,比上年减少2.86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 2015年度支出决算153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二是企业军转干部和土老保人员生活费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一)收入总计1556.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56.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1.42万元,减少0.73%。

2.其他收入0.3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是南通市商务局下拨的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专项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100%。

3.年初结转和结余320.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533.5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48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9.13万元,增长14.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35.44万元,减少32.65%。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费由社保处支付。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9.2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局机关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及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公益广告宣传以日常办公费用。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2.2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等方面,与上年相比减少4.32万元,减少3.41%。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50.1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行政机关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62万元,减少3.97%。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3.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55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3万元,占 99.98%;其他收入0.37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53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05万元,占81.91%;项目支出277.48万元,占18.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6.3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1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二是企业军转干部和土老保人员生活费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53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二是企业军转干部和土老保人员生活费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跨境电子商务培训3.6万元、改制企业遗补、土老保21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107.46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正常调资、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羊家乐”活动经费3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00万元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商贸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02.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商贸事务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17.35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46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企业军转干部当年实际情况核定生活费补助。

(三)商业服务业支出(类)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申请后增加指标。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4.1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4..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是用上年的结存资金。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支付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00万元等,年初预算安排在大块预算中。

(五)粮油物资储备(类)

1.粮油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6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6.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3.09万元、津贴补贴112.73万元、奖金148.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8.77万元、退休费264.09万元、抚恤费1.44万元、生活补助155.8万元、住房公积金5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万元。

(二)公用经费11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5万元、印刷费0.24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3.16万元、差旅费7.52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3.62万元、委托业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二是企业军转干部和土老保人员生活费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跨境电子商务培训3.6万元、改制企业遗补、土老保21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107.46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正常调资、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羊家乐”活动经费3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00万元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6.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3.09万元、津贴补贴112.73万元、奖金148.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8.77万元、退休费264.09万元、抚恤费1.44万元、生活补助155.8万元、住房公积金5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万元。

(二)公用经费11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5万元、印刷费0.24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3.16万元、差旅费7.52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3.62万元、委托业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21%;公务接待费支出8.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香港参加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培训、省粮食局组团赴美国参加粮食调控及流通管理培训学习。

2.公务接待费8.51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51万元,完成预算的4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开展招商活动、推广电子商务等接待有关客商、各级部门开展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洽谈旅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875人次。主要为开展招商活动、推广电子商务等接待有关客商、各级部门开展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洽谈旅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会议费:0.84万元

海门市商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局减少会议布置,增加以通讯和文件通知等方式布置、沟通工作任务”。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7个,参加会议303人次。主要为召开外经贸企业座谈会、外贸政策宣传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会议、召开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现场推进会、粮食工作会议、规范旅行社合同文本会议等。

4、培训费1.57万元(其中1.52万元参加外单位培训)

(1)海门市商务局本级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2万元,全部是参加外单位组织的培训。 2015 年度全年参加外单位组织培训3次。主要为商务部众创空间发展模式与企业孵化器运营运营实务交流会培训、商务部培训中心2015年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培训、外贸联合年报培训。

(2)海门市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培训经费支出。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0人次。主要为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商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3万元,比2014年减少62万元,降低34.5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人上级部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商务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支付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用于旅游促销宣传等方面。

七、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旅游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务流通事务(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用于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各项费用的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用于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各项费用的支出。

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粮食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执法及“五个一工程建设。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