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海门市粮食局概况
一、海门市粮食局主要职能
监督检查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审核粮食收购、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粮油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实施订单粮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调国家、省、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指导粮食企业做好地方储备粮保管、轮换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海门市粮食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全保供措施有力,市场调控明显增强
1、抓好粮食购销。切实把粮食购销工作作为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渠道。在粮食收购中,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和价格、质量标准信息,做到政策公布、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使农民了解收购政策,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1-9月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成收购量5.5万吨,占目标任务的91.6%;完成销售量5.4万吨,占目标任务的90%。
2、加强储备粮管理。严格落实南通市政府下达的4万吨储备计划。全年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2.88万吨,其中新增1万吨储备稻谷采取与加工企业协作的办法,实行委托采购,固定价格,定向销售的模式,规避了储存期间的价格差异风险,减少财政支出约300万元。同时根据我市实际,委托加工企业落实成品粮应急储备900吨,油150吨,在应急需要时及时提供货源,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3、做好军供工作。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完善各项军粮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全力保障军粮供应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 “八一”前夕,专门慰问了海警部队,并向部队就军粮供应征求意见,受到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二)、仓储管理科学规范,保粮水平显著提高
1、推进基础建设。为了解决我市仓容不足的矛盾,我们抓住省落实国务院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决策部署的契机,根据我市仓储现状,主动向市政府申请要求对四甲粮库进行改扩建,并积极向省粮食局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5年5月项目通过省局专家组评审,被列入2015年省财政支持粮食仓储基础设施项目,获省级财政补助294万元。项目新建高大平房仓1.2万吨及其他配套设施,投资预算1387万元。目前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同时积极向各级财政争取资金,增加粮食机械设备,做好维修仓库和机械棚库建设工作。
2、实施科学保粮。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坚持“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以三大储粮新技术为主的科学保粮活动。全系统各储粮单位结合各自的储粮设施条件,根据季节、品种、粮食水分、温度和害虫密度等不同情况,将“双低”或“三低”储粮技术合理组合,灵活运用,使科学保粮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同时认真做好入库前仓房、器材消毒杀虫工作,加强库区卫生工作,保证“三防”设施有效。局积极筹措资金,稻谷仓库空调安装全部到位,实现稻谷准低温储存,延缓稻谷品质变化。
3、加强分类考核。今年,结合各单位实际,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的意见》,重新修订了《2015年粮食仓储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在仓储基础工作、“一符四无”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细化成21个考核条款,并设置了具体加分项目,有效调动了各储粮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依法管粮氛围浓烈,流通监管继续增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条例》颁布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契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倡议书、印发宣传手册、开辟海门日报专版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爱粮节粮、依法治粮的浓厚氛围。二是提高执法素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严格执法监管。依法完成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查,全年验审许可证78份,6家粮食收购企业依法予以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72家粮食收购经营企业通过了验审。在节日期间开展对城乡粮油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16人次,抽查46家粮食企业,检查粮食2万吨,有力维护了节日市场粮食流通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稳价保供和百姓放心消费。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支农惠民专项检查,共出动26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65家,发出整改通知4份,走访农户50家,建立征询信息50份,有效维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了粮食经营守法经营意识。2015年,获得“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行业管理不断创新
一是打造放心粮油消费圈。今年来,围绕南通市局提出的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的总体要求,在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盲点再增建了7家南通市级“五放心粮店”,7家“五放心粮店”全部达到硬件建设要求。二是构筑为农服务新平台。指导各购销企业与粮大户、家庭农场、“全托管”组织进行粮食产销对接,为生产者提供 “四代”服务。三是做长粮食行业产业链。积极引导扶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单一收储向基地、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方向发展,打造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条件,掌握粮源、把控质量、后伸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实现提质增效。四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松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全系统安全无事故。
第二部分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486.27万元,比上年减少20.89万元,减少4.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2015年度支出决算485.19万元,比上年减少21.97万元,减少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一)收入总计486.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6.2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89万元,减少4.12%。
(二)支出总计485.19万元。包括:
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50.1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行政机关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62万元,减少3.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0.99%。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费由社保处支付。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48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27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48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15万元,占89.89%;项目支出49.04万元,占1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6.27万元,比上年减少20.89万元,减少4.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5.19万元,比上年减少21.97万元,减少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8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97万元,减少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9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35.07万元、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正常调资等。
(一)粮油物资储备(类)
1.粮油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6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7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企业军转干部当年实际情况核定生活费补助。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15万元、津贴补贴21.34万元、奖金36.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42万元、退休费172.88万元、抚恤金1.44万元、生活补助61.78万元、住房公积金12.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公用经费3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5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2.6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1.57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97万元,减少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经费1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35.07万元、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资金15.4万元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正常调资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15万元、津贴补贴21.34万元、奖金36.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42万元、退休费172.88万元、抚恤金1.44万元、生活补助61.78万元、住房公积金12.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公用经费3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5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2.6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1.57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29%;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省粮食局组团赴美国参加粮食调控及流通管理培训学习。
2.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粮食各级部门开展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5人次。主要为粮食各级部门开展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会议费:0.56万元
海门市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2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局减少会议布置,增加以通讯和文件通知等方式布置、沟通工作任务”。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100人次。主要为召开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现场推进会以及粮食工作会议等。
4、培训费:0.05万元
海门市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培训经费支出。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0人次。主要为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门市粮食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5元,比2014年减少23.97万元,降低42.2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人上级部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粮食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执法及“五个一工程建设。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除其他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支出。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