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中共中央\n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n“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发展与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水利投入稳步提高,水利建设步伐加快,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水利发展与改革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n“十二五”时期,南通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是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是南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南通市濒江临海的独特地理位置决定了水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水利必须保证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为南通市“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n本规划是《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水利专项规划,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从2011年至2015年。
第一章 现实与需求
1.1 “十一五”水利建设成就
\n“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我市水利工作围绕“两个率先”、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积极探索实践科学治水新思路,统筹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城乡水利共同发展,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协调推进,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民生工程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十一五”期间水利总投入52.2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35.7亿元,占“十一五”期间全市GDP的4.1%,占“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9%,占全市“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0.66%。
1.1.1防洪除涝能力得到提高
\n“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长江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海堤达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防洪挡潮能力和区域治理标准。
长江险工险段实行有效防护,完成了长青沙西南侧应急抛石工程、海门青龙港及大洪港等地长江护岸工程;新建、加固或改造一批穿堤建筑物,完成了海门港闸、碾砣港闸、南通节制闸改造工程,新如靖界河闸、如皋港水利枢纽工程、戴案港闸等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积极实施长江岸线调整,已完成大新至灵甸段、新通海沙整治、连兴港至戤效港段岸线调整工程。
全面完成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工程,省确认海堤线已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新建塘芦港老闸至协兴港闸外侧堤防,海门市东灶港和启东海启界至蒿枝港相继实施抛石防护工程,掘苴新闸、东安新闸、新中闸、团结新闸完成外迁,塘芦港新闸、遥望港闸、茅家港套闸先后进行加固。
\n区域治理加快推进。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为重要抓手,逐步推进重点河流整治。通吕运河、通启河启东段、通扬运河海安部分河段、如泰运河如皋段、如东段等河段的整治已经完成,通吕运河海门段、通启河海门段、九圩港通州段、新江海河通州段等河段的整治正在建设中。重视低洼地区治理,先后新建、改造海安里下河圩口闸83座,排涝站8座,新建排涝站、闸站结合工程37座;更新改造三余水系控制建筑物16座。完成了碾砣港闸、永平闸、营船港闸等下游港道清淤,进一步改善了口门的引排能力。
城市防洪工程强势推进。南通市区“十一五”期间共投资6亿元,整治河道130条(段),清淤土方280万m3,新建护岸80km,新建沟通涵6座,新建滚水坝2座,新建涵闸6座,改造涵闸5座,新建提水泵站6座。市区河道面貌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城市除涝能力已接近20年一遇。掘港镇、金沙镇、海安镇等其他中心城区城市防洪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1.2农村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渠道1256.89km,更新改造机电泵站276座,配套小型建筑物5000多座。改造中低产田108.3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7.94万亩,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627万亩,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大大提高。
农村河道疏浚常态化。全市共疏浚一、二级河96条(段),土方3381.54万m3,疏浚三、四级河26511条(段),土方15472.81万m3。
\n如海灌区、焦港灌区、通扬灌区、红星灌区建设快速推进,重点县建设有序开展,如海灌区共完成八期工程,完成投资近1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8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88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2.9万亩。
切实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投资8.03亿元,铺设各类管道13359.43km,新建增压站9座,新增供水能力49.48万吨/日,共解决164.93万人口的饮水问题。
\n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全面开展“农路、河道、绿化和垃圾处理”四位一体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建立了专职管理队伍,落实管理资金,农村环境显著改善。
1.1.3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n作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积极探索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水价、节水政策等制度体系。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逐步建立节水评估和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强化对用水单位的节水设施、节水技术改造的监督检查;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定了《南通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关于对市区污水“零排放”企业免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南通市辖区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水价的通知》。
1.1.4水管体制改革卓有成效
\n制定并出台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基本完成了水管单位的分类定性、定岗定编,有效地实施了内部体制改革,落实和规范财政经费支出,推进了管养分离和目标考核,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果。通过改革,各水管单位的人员结构、机构和岗位设置也得到了合理调整,内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
\n组织开发了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网络化,数据处理规范化以及水利工程数据共享化,逐步实现水利工程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转变。
\n通州区新江海河闸管理所通过水利部考核验收,成为南通市首家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时也是长江以北唯一一家通过国家级考核的县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1.1.5依法行政有力加强
水政监察队伍得到发展,到目前全市共有市级支队1个,县(市)、区大队6个,支队直属大队3个,专职水政监察员66人,兼职水政监察员331人。
\n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水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送法下乡”、法律法规咨询等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审批项目“两集中、两到位”,规范行政许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局水行政许可(审批)完全授权行政审批中心,专职负责涉水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
1.1.6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
建成省到市防指的防汛计算机网络系统、气象卫星云图接收系统、南通市水利信息系统的WWW查询子系统、防汛决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对原“供水水源无线监控系统”进行了改造,采取先进的GPRS网络信息平台,对市区取水情况实行计算机实时监测。
1.1.7前期工作更为重视
\n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构建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十一五”期间投入近千万元开展各项规划及专项研究,完成了《南通市沿海区域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南通市城市水系规划》等一批规划成果,完成了各县市《农村河道疏浚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专业规划,全面启动了市、县级水系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开展了《长江澄通河段(南通段)河道整治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临海引江供水方案专题研究》等专项研究。《南通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获得了2007年度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1.2 发展需求
\n“十二五”时期是南通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突破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构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重要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我市的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需求,必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地区水利规划布局,抓紧构建集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证和水生态保护于一体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提高支撑、保障和服务功能。
1.2.1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更可靠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
\n“十二五”是南通经济社会全面加速发展期,区域工业将快速发展,城镇迅速壮大,人口和经济总量不断加大,并不断向城市和沿江、滨海港城、港区等竞争优势强的区域聚集。经济社会愈发展,愈经不起洪涝(潮、台)淹没带来的损失,防洪保安压力和承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n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
\n南通市现状防洪除涝和防风暴潮工程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总体标准不高,不能适应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区域治理明显滞后,部分地区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不快,部分县级城市和城镇防洪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水利骨干工程新增能力很少,水工建筑物老化失修,港口、河道淤积,引排能力大大降低。
\n为了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工程的防洪标准,完善非工程措施,形成完善的防洪(潮、台)减灾功能体系。一是继续加强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二是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整治区域骨干河道,扩大排水出路,构建与流域防洪减灾体系相适应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三是根据中心城市、县(市)城镇和港区、港城、临港工业区的建设,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目前相对薄弱的临港工业区和重要能源基地的防洪外围屏障建设。
1.2.2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更完善的农村水利服务体系
\n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农村水利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也是整个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
\n经过多年的建设,南通市农村水利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大部分地区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严重衰减,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南通市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村水利一方面要考虑如何保持粮食稳产高产,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更大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为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提供基础保障功能。针对当前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增加投入,创新管理机制。
1.2.3两大国家战略实施要求更高效的水资源供给体系
\n“十二五”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将使我市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的发展必然要求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供水需求变化;围垦面积的不断增大,使得用于沿海滩涂淋盐洗碱的水量迅速增加;沿海大港的开发对水资源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至2015年,全市GDP将超过6000亿元,据预测用水需求将比现状年增加用水量10%以上,规划需水量(95%)将达59.0亿m3。而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河道调蓄能力低。在现有水利工程基础设施不增加的前提下,设计水平年供水能力P=95%保证率年仅55.2亿m3,缺水矛盾突出。因此,南通市的水资源供给总体布局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增加引水能力和调蓄能力,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供给功能体系协调发展。
1.2.4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更有效的水资源保护体系
\n南通市要在全省江北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持续推动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就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优化。
\n南通市内域河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平原水系,其环境容量和河流纳污能力有限。一方面,传统产业在南通市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企业耗水量大、废水排放多,对地区水环境压力大;另一方面,一些高耗水、重污染项目容易造成局部地区区域性、结构性污染矛盾。加之全市的工业废水尚未完全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农业面源污染也未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地区大量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一系列地质安全隐患,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下降也加剧了污染地下水的危险,水资源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n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进一步强化水功能区的监测与管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管理。
1.2.5实现水利基本现代化要求建立现代水利发展模式
\n实现水利基本现代化需要建立现代水利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水利与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水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将更加凸显,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将更加突出,在解决民生需求中的服务功能将更加彰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将更加重要。
\n南通市对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的机制尚未形成,各类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尚未健全,水利工程管理能力和手段均有待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有待完善,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资源管理的人力资源有待充实和提高,水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因此,水利工作需要积极推进向社会管理和资源管理的重点转变,水利管理由单纯工程管理向技术管理、公共服务和依法管理的转变,丰富管理内涵,拓展管理范畴,创新管理思路,采取扎实的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1.2.6实现水利建设大发展要求加大水利投入力度
\n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施行,“两工”和农业税取消,村民事务实行“一事一议”后,农民投工投劳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基层政府组织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难度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受到较大的影响。“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利建设投入比“十五”期间大幅提高,但总体投入水平还不高。近几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加大了对水利的投入,但投入力度与国民经济收入增长的幅度不相称。
\n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形势下水利战略地位的转变,要求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章 发展目标
2.1 指导思想
\n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主题,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更加注重大中小工程配套,更加注重城乡水利协调,更加注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强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严格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节水,有效保护,统筹推进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建设,为促进南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
2.2 发展目标
\n 以长江河势控制、沿江沿海建筑物改造和外迁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以大中型灌区配套和改建为重点,更新改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疏浚农村河道,形成稳固的农村水利建设和服务体系;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核心,完善和增加骨干供水网络,开发、节约和保护并重,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取用水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用水效率的控制管理,形成高效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以污染源防治为基础,以纳污总量控制为手段,形成长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强政府水利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转变;强化依法行政,2018年实现基本现代化。
2.2.1防洪保安
1.流域防洪防潮
长江堤防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的标准,有条件及重点堤段达到防御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标准;长江河势得到基本控制,重点险工险段和节点岸线保持基本稳定。黄海堤防全面达到防御50年一遇黄海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标准,有条件及重点堤段达到防御100年一遇黄海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标准。大中型穿堤建筑物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小型穿堤建筑物达到50年一遇标准,且不低于所在堤防标准。
2.区域治理
里下河圩堤全面达到遇1991年雨情不破圩的标准。其他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江海平原区、斗南垦区、高沙土区和沿江圩区达到10年一遇除涝标准,里下河圩区达到10年一遇(1991年雨型)除涝标准。
3.城市防洪除涝
南通市区防洪力争达到200年一遇的标准,通州区及各县(市)级中心城区防洪为50年一遇标准。省级开发区和沿海重要港区与城市同防洪标准,其他开发区按照规模和重要性参照城市的防洪标准。交通、能源、电力、通信等骨干基础设施具备国家规定标准的防洪自保能力。
南通市区、通州区及各县(市)级中心城区除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不受涝,省级开发区和沿海重要港区与城市同除涝标准。
2.2.2农村水利建设
加快河道疏浚,恢复和提高引排水能力,2015年前县、乡级河道完成一轮疏浚。加强圩区治理,加高加固圩堤,更新、改造圩口闸和排涝泵站;疏浚整治圩区河道,提高圩区防洪、排涝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改造中低产田,高标准农田达到55%以上;加强灌区改造。合理调整灌区,修复和完善灌区的配套建筑物,提高灌区效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72%以上,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采取工程措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2.3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
城市生活用水保证率达98%,农村生活用水保证率达95%;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90%,全市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7%以上,生态用水基本保障。全市用水总量不高于省下达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20m3/万元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25m3/万元以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85%,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5%以下,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超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2.4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左右,输水供水干线河道的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地区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
2.2.5水利信息化
\n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防洪重点地区、重点水功能区、地下水超采区的监测能力。提高水量水质自动监测、应急机动监测和信息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化的信息监测、信息传输、水文水资源预测预报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
2.2.6水利管理与改革
完善全市主要江河涵闸站的现代防洪调度系统,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机制。
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稳定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
第三章 布局与任务
3.1 发展布局
3.1.1防洪除涝
\n整治长江,稳定河势,加固洲堤,消除长江堤防防洪隐患。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工程建设;配合沿海滩涂围垦工程进行沿海挡潮闸的外迁。
\n加强区域治理,重点是加强海安里下河圩区和低洼区的治理,进行半高地设防和低洼区独立水系建设,完善高低水系控制线建设。加快骨干河道的整治,恢复提高原有排水能力和调蓄能力,适当增加排涝口门。
按照3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进行南通市区的城市防洪建设,加强各中心城市和省级开发区、沿海重要港区、港城和临港工业区的防洪建设的力度,依托流域和区域治理,构建城市防洪的外围屏障。
3.1.2农村水利建设
\n县乡河道疏浚一遍,搞好村组级河道的治理,增加沟河调蓄能力,提高面上农田排涝、降渍能力和水体生态修复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n对老化失修的建筑物进行拆建和维修;全面改造中低产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灌区续建和配套;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彻底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3.1.3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
开源节流、扩大引江、调整配置、增强调蓄,恢复河道的引排能力,增辟临海引江供水干线和滨海平原水库提高供水保证率。
3.1.4水生态保护
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
\n加强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监测力度,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管理。划定沿海地下水禁采区,控制地下水位。
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建设,加强河口和滩涂的生态保护。
3.1.5水文与水利信息化
\n加强重点江、海、河的防洪保护区防洪目标的预警通信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水情遥测报汛体系,提高洪水、台风暴雨的预测预报水平和预警通信体系能力。
\n加强水文信息化建设,提高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和水平,建立防汛抗灾水情、水资源调度、水环境传输信息中心。
3.1.6水利管理与改革
\n深化资源管理、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和投资机制改革,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系统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利现代化综合进程。
3.2主要建设任务
3.2.1以河道整治为重点,加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
\n通过长江河势整治和黄海堤防建设,加强南通市外围防洪屏障的建设。拓浚河道及修建相应的配套建筑物提高区域及城市的防洪除涝能力。
1.长江河势整治与堤防建设
\n重点整治如皋沙群、横港沙、天生港水道、新开沙及长江北支,加快推进通州沙等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研究。长青沙西南角1.5km及又来沙北侧3.5km抛石防护,长青沙至泓北沙7km段进行护岸工程。适时对友谊沙进行防护,并对双涧沙的治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监测和研究。加快横港沙圈围基础研究工作。根据长江澄通河段整治规划,适时启动天生港水道上段疏浚、横港沙南边界抛石护脚、新开沙右缘潜堤等工程。按《长江口综合整治规划要点报告》安排分步实施北支整治工程,包括北支中下段河道缩窄工程、护岸工程、北支上段疏浚工程、新村沙水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
加高培厚主江堤,力争使南通市城区段江堤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余堤段全面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长江北支南岸的洲堤进行加固。
\n拆建大寨涵洞、四号港闸、又来沙闸、中心沙涵洞、丝渔涵闸、永平闸、久隆闸、小天生港涵闸、天生港涵洞、老鸦口涵洞、姚港闸等建筑物;迁建焦港闸,三和港闸、三条港闸、连兴港闸等建筑物;加固九圩港闸、五效港闸、红阳港闸等建筑物。
2.黄海堤防建设
\n巩固重点海堤达标成果,推进未达标海堤的达标建设。迁建北凌新闸、遥望港闸、东灶港闸、蒿枝港闸、新港闸、协兴港闸、大洋港闸、塘芦港新闸等建筑物;加固洋口外闸、桃花红闸等建筑物。
\n所有一线主海堤均建成硬质化路面,新建海堤和有条件的主海堤可建成黑色道路,路面宽度与堤防等级相适应。
推进海岸防护林建设,对无防护林堤段进行完善,有防护林堤段根据树木的种植年限进行更新。
3.区域治理
\n全面提升区域的防洪能力,完善高低水系控制。通吕通启控制线卫东套闸、六甲闸、三和港北闸等建筑物加固;如皋沿江开发区新建四号港北闸、中心河北闸、新跃河北闸等控制建筑物。里下河圩区合理联圩并圩并加高培厚相应的圩堤114km,除险加固圩口闸180座;更新改造焦港北闸等通扬运河沿线控制涵闸35座;设防治理沿新通扬运河半高地地区。完善红星河低洼区和三余低洼区的高低控制,进行控制建筑物的加固改造。
\n疏浚河道,沟通水系,增设出江入海口门,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江海平原区拓浚大脚河,增设大脚河闸和大脚河泵站,提高通启西片,尤其是海门城区的排涝能力;拓浚九匡河,建九匡河闸,以提高通启东片的排涝能力;疏浚、取直中央河,适时增设中央河闸,提高通启东片的排涝能力,减轻长江北支缩窄后对排涝的不利影响。优化海门东灶港地区水系布局,提高片区的排涝能力。完善红星河低洼地区和三余低水系的独立水系建设,完善沿江圩区的排涝设施建设,新增排涝动力,沟通内部水系。疏浚新江海河闸等闸下港道。改造里下河圩区纵向串场河、瓦南河、胡墩河、东塘河、戚湾河以及横向官河、墩北河等,开挖沙贲河,新增墩白河,使里下河地区形成“五纵四横”的排涝格局。加强排涝站建设,调整排涝泵站的布局,新建焦港北闸等排涝站,维修排涝站120座。
4.重要河道整治
\n对区域性骨干河道进行引排水能力的复核,做到闸、河规模匹配。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河、如泰运河、通扬运河、栟茶运河、新通扬运河、通榆运河、焦港、如海运河等9条区域性骨干河道分期分批疏浚,局部河段拓浚。
\n对北凌河、遥望港、新江海河、串场河、红星河、长角河、南凌河、九洋河、瓦南河、马丰河、掘苴河、飞跃河、团结河、江海河、英雄竖河、通甲河、海港引河、余丰河、浒通河、忠义竖河、圩角河、四贯河、三余竖河、大洪河、海门河、拉马河、如皋港、大寨河、大明河、司马港、立新河、跃进河、兴石河、亭石河、运盐河、竖石河、十总竖河、灵甸河、三和港、头兴港、三条港、蒿枝港、协兴河等重要跨县河道和重要县域河道进行整治和疏浚。
5.城市防洪
拆建沿江天生港套闸、富民港涵洞等2座沿江防洪控制建筑物;更新改造或新建配套胜利套闸、水关庙套闸、小海闸、长洪节制闸、裤子港北闸、西山南河闸等35座高低水系防洪控制建筑物。市区152条段河道进行全面的整治。新建南通港、曙光中心河、任港河、裤子港等排涝站,解决低洼地区排涝问题。
\n金沙镇、海安镇、如城镇、掘港镇、海门镇、汇龙镇等城区或县城镇均应修订或完善城市防洪规划,分期安排城市防洪建设工程。
\n苏通科技园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洋口港临港工业区、吕四临港工业区等重要开发区和临港工业区的防洪、除涝标准根据其人口、重要性按照《防洪标准》中的城市确定,并且应该根据各自的总体规划编制相应的防洪规划,实施自保措施,保障防洪除涝安全。吕四、东灶、洋口、老坝港等重点沿海港城,其防洪标准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应采取工程措施限期达标。除涝标准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地形特点、受灾损失、控制难易程度、投资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沿海港城区域外围以海堤挡潮的,按照海堤防潮标准进行建设。
3.2.2以灌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n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巩固提高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实现城乡同质、同网供水。
1.大中型灌区建设
\n对如海大型灌区、红星、通扬、九洋江海、如环、马丰等中型灌区进行建设和配套,完成骨干渠道衬砌,更新改造渠系、沟系建筑物;推动灌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灌区自动化控制和灌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灌区运行管理效率。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n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连片治理,大力实施农田小型灌排泵站及小型水源建设,对现有灌排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大力发展以渠道防渗、微灌为主的高 \n效农业、设施农业区。
3.农村河道疏浚
\n继续疏浚整治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建立河道轮浚和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疏浚二、三级河道134条(段)656.5km,完成土方1255.5万m3。其中二级河道109km,土方278万m3;三级河道547.5km,土方977.5万m3。在完成土方的前提下,配套河道建筑物2812座。
4.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n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区域供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南通市“十二五”期间解决40.29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及22.91万农村学校学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3.2.3以保障沿海需水为重点,优化水资源配置
1.水资源配置总体思路
\n扩大九圩港闸、节制闸、营船港闸、焦港闸引江能力,畅通河网,调整配置,增建如东、启东两座滨海平原水库增加调蓄水能力,研究建设九圩港引江泵站,提高供水保证率,满足用水高峰期和特殊干旱年份的用水需求,进一步完善自流引江的供水体系并辅以动力提水。
2.骨干送水通道建设
\n开展研究并实施海安里下河地区沙贲河开挖工程,着力减少泰东河开挖后对里下河地区及海安县城引水的负面影响。拓浚北凌河、栟茶运河等骨干引水河道,为海安沿海开发输送淡水资源。同时准备建设北凌河外迁工程,提高该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n续建洋口运河,疏浚九洋河、马丰河、江海河、掘苴河,并着手进行江海运河的研究,为洋口港开发建设专用送水通道。
\n研究九圩港、遥望港作为通州区沿海输水通道的可能性,解决通州滨海新区建设和腰沙、冷家沙开发的淡水资源缺乏问题。力争上马余丰河拓浚工程,提高通州东部沿海地区水资源供给能力。
建设海门市疏港运河,作为海门沿海开发的专用送水通道。
拓浚蒿枝港、协兴河、中央河为启东沿海区域分散供水。
3.平原水库建设
\n加快如东东凌水库建设前期工作进程,力争期内建成并发挥水库供水效益。开展启东沿海平原水库建设的前期研究,提高启海沿海开发淡水资源供给保证率。
4.提水泵站建设
\n开展九圩港引江泵站建设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建设,逐步建成以自流引江为主、动力提水为辅的全新供水格局,满足用水高峰期和特殊干旱年的用水需求,通过九圩港等骨干河道向如东、海安末梢,尤其是沿海开发滩涂供水,同时相机通过江海河向规划中的苏北海堤河送水,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峰量短缺的矛盾。
3.2.4以“三条红线”控制为重点,严格水资源管理
\n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管理。
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差别水价、阶梯水价、超计划加价等政策,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对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定期组织审计和专项检查。
2.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n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
\n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实施优质粮工程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发展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控制区域农业总用水量;加快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农业节水增效示范区和绿色生态农业节水示范项目,降低农田灌溉水输漏损失;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建设灌溉计量工程,大力推广水稻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
\n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搬迁城市部分高耗水企业,关停并转工艺落后、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纺织印染、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食品加工、造纸业五大行业的工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减少单位产品取水量和排污量;加强企业用水制度建设,推进“零排放”示范项目,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和节水型示范园。
\n加强城、镇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要逐步关停自备水井;加强用水定额制定工作,分类分地区逐步扩大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的实施范围,依法完善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用水计划分解和超定额计划加价。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全面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和产品,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失率;创建节水型示范单位、节水型示范高效和节水型示范社区。
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技术、海水利用技术和雨水利用技术,加大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率。
3.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制度
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n加强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和水质现状,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区域内的排污口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全市的区域性骨干河道和沿海输水的主要通道。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
\n加大水功能区监测的力度,在重点水功能区、水污染较严重或水质状况变化较大的水域,增加监测次数,提高监测频率。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以“常规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跟踪监测相结合、定时监测与实时监测相结合”为原则的新型监测模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优化监测站网,拟在清水通道、重要入境河流、饮用水源地设置自动监测站点13个,避免或减轻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
3.2.5以改善水生态环境为重点,强化水资源保护
\n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增设清水通道,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土保持。
1.加强水源地建设
\n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与保护。积极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重点实施污染源治理以及生态隔离工程建设,提高原水水质。建立饮用水源地核准评估制度,重点对饮用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和管理安全等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按要求核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扩建城乡绿色战略水源地,推动主力水厂对置供水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
2.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n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坚持区域供水工程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步建设,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3.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
\n控制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有计划地回填部分深水井。启东、海门、如东等沿海漏斗区禁止继续开采地下水,沿海其它地区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遏制地下水咸淡贯通的趋势。
4.适时启动清水通道建设
将焦港、九圩港、通吕运河、遥望港等设为清水通道并适时启动建设。清水通道两侧200m作为一级维护区,与清水通道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5km及沿岸两侧1km为二级保护区,沿河废污水排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沿河不再建设影响清水河道水质的水污染项目与企业。河道两侧50m范围内禁止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占用,清水通道水质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以上标准。
5.水生态保护
\n健全和完善现有水利工程的引、排、挡功能,灵活调度,搞活水系,在保证工农业各方面用水的同时,增加沿江涵闸的启闭次数,在潮汐的作用下,使水体自由流动,提高河道水体的物理容量和生物容量。
\n在河道整治中进行生物护岸或生态型护岸;在骨干河道适时进行增殖放流,增加河沟养殖,促进河道的生态恢复。
采取恢复植被、优化湿地植被组成、调整种养模式、防治污染等措施,逐步推进湿地恢复与重建工程。
6.水土保持
\n综合运用水土保持技术,采取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疏浚河道与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复垦、防渗渠建设相结合,完善田间逐级排水体系,加大旱改水的力度和广度,防止面上水土流失。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新增水土保持监测站2处。
在通南高沙土区的如皋市常青镇、如城镇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方面的建设。项目区总面积24.8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及配套建筑物维修加固,坡面植被防护以及河坡道路绿化等。
3.2.6以水利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
\n为了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构建水利信息化平台,必须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强水文信息监测和传输体系建设,完善防汛防旱和预测预报指挥系统。
1.水文信息监测体系建设
\n水文信息监测体系建设主要是优化调整水文站网,改革水文测验方式,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n建设分区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增设沿海地区蒸发观测点,增设长江潮位观测站,撤消部分密度高、系列满足的雨量站。
\n加强巡测基地建设,补充和完善相应的技术仪器设备,提高水文测报能力和测报自动化水平。建设南通水情分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为南通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资源保护、利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完善预测预报系统
完善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实现流域、区域及重要防洪节点预报调度方案的全覆盖。
\n建设城市水文水资源监测和评价系统,对县级以上城镇实施城市防洪预警机制和水环境保护监督机制、主要排污口和重点水源地监测评价机制,使城市防洪决策和水环境保护有明显提速,为建立环保型文明城市服务。
\n建设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络。在长江南通段和重点水功能区设立水质监测遥测系统,特别是水源地水质监测,随时监测河道水质变化情况并定期公布。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浅层和深层同步监测和评价,建立若干个地下水水质遥测点,合并到地表水遥测网络,对深层地下水超采区进行预警方案实时监测,并定期公布地下水动态信息,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完善防汛防旱决策系统
\n加强水情信息传输系统的建设,调整充实现有水情遥测系统,增设遥测项目,增设城市遥测站点,为防汛抗灾提供及时可靠的水情数据。
\n加强报汛通讯和网络建设,提高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水平。实现上网传输水文信息的功能,争取在20分钟内将各种水情信息传输到省级水情中心。完善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初步建设灾情监视和评估子系统,实现灾情动态监视与评估。确保重大水情准确及时传输到各级防汛指挥决策部门,同时实现网上查询水文信息,及时了解各种水情信息,以便各级领导指挥决策。
4.完善业务应用系统
整合已建应用软件、各类信息,实现共享,完善市水利信息系统的WWW查询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视频会议系统。
3.2.7以提升水工程能力为重点,完善水利管理
\n强化应急管理,提升防汛社会化管理水平,提高水旱灾害、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服务能力。
1.加强预警能力建设
\n逐步开展河道、水库及城市高风险区洪水风险图绘制,为洪水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细化防御台风和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传递和接收以及人员撤退转移、安置等应急响应措施。
\n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设计标准以内洪水,流域性堤防、大中型涵、闸、泵站不出险;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保证江海堤防不决口,保证市区、县级城镇和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洪安全;抗御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2.建立应急管理和社会化管理
\n完善省市县三级防汛防旱组合体系,推动防汛防旱任务重的地区将防汛防旱机构逐步延伸到乡镇和基层。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物资储备站库建设,逐年增加物资储备数量,提高储备管理水平。建立符合南通地区防汛特点的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伍,定期进行培训演习,提高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n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防旱各项责任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防汛防旱工作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避险能力;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依靠法律落实各级政府、各个行业和公民的防汛防旱权利和义务。
3.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n加强水域、岸线、滩涂等资源管理,明确水域管理责任,落实各级水域管理责任制,动态掌握辖区内水域情况。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许可,落实占用补偿措施,建立岸线资源依法、科学、有序利用和协调发展的机制,强化监管,保障资源的水利功能。
\n加强对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长江采砂可行性论证制度和采砂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4.加强河道管理和“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
\n健全河道管理体制,合理界定河道等级,明确河道功能定位;按照河道分集管理职责,逐步建立“河长制”。明确骨干河道管理单位,落实有效管理与保护,逐步完成确权划界工作。实行河道蓝线管理制度,完成骨干河道蓝线控制要素规划。
\n各县市区完善“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县(区)级指导检查考核、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级分片包干、保洁员定岗定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河面清洁要做到“三无”,即无漂浮物、无工业污染物、无畜禽粪便直排;河坡整治要做到“三无”,即无生产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无杂物乱堆乱放;河道畅通要做到“三无”,即无乱占河面、无乱填乱挖、无障碍物;为深入推进“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5.加强建设管理
\n加强项目法人机构的能力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制,强化和完善建设监理制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论证、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中期评估和重要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完善项目后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代建制。
6.强化水行政执法
\n大力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保障经费,促进水行政管理法制化,为维护水利行业有序管理、水利市场规范发展、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资源科学利用、长江采砂行为规范提供保护。
7.强化水利规划管理
\n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大规划管理力度,突出规划符合性审查,确保各类工程建设与资源开发活动不影响水利工程功能、能力。编制各专项规划和县域水利规划,调整市域水利规划,完善区域水利规划。
\n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与监督,使治理开发与建设管理能够按照规划进行。规划中的主要措施要加紧开展前期工作,完善技术论证,保证各项工程按规划的建设时序完工。
3.2.8以保障水利投入为重点,加快水利改革
\n推进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n加强涉水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逐渐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整治和防洪排涝治理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逐步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深化水利工程体制改革
\n划分事权,完善分级管理责任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划清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不同职能;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完善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实现水工程管理的良性运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初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强化水利工程目标管理。
3.完善水利投入机制
\n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规划期全市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县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市、县财政要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财政性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水利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应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节约利用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各类用于水利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规范使用。优化水利投资结构,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n划分事权,完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工程中公益投资的公共财力投资体系。建立分级负责、分级投入机制,对受益范围明确的项目,市县财政要加大投入,省级建立以奖代补制度。
\n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按照多干多补、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发动和组织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4.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n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5.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n稳步提升人才总量,积极改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适应水利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人才队伍。
第四章 建设投资
4.1 规划投资估算
本规划估算投资242.74亿元。
\n本规划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及因时间变化而发生的费用;此外、污水处理厂建设及专项的水环境整治等措施费用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未列入水利专项投资估算。
4.2 筹资分摊
\n水利工程一般可分为三类:公益性工程、准公益性工程和经营性工程,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投资政策和管理方式。公益性工程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一般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经营性工程由社会投资,一般通过贷款、债券、集资、股票等方式筹集;准公益性投资介于二者之间,应由国家、地方、企业共同投资。
\n“十二五”期间的工程建设投资建议由各级财政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的投资补贴政策进行投资分摊,财政省管县的工程建设由省以上财政和各县地方财政承担,南通市区及通州区的工程建设投资由省以上财政、南通市和区级财政承担。建议省以上财政加大对流域性工程包括江海堤防及建筑物的建设、沿海开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财政投入力度,若省相关投资政策文件对各级财政的投入比例有明确的规定和调整则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5.1 环境质量现状
南通市现状水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长江南通段水质较好,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骨干河道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城镇地表水总体水质符合Ⅳ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生化需氧量和高猛酸盐指数;潜层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入海河口水质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化学需氧量。
近几年,南通重视整治一、二、三级河,广大农村生态环境有所好转,恶化趋势得到遏止,水生动植物群体得到恢复。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对沿江、沿海湿地环境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5.2 规划实施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5.2.1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在规划实施期间,河道拓浚、岸坡开挖、建筑物修建、河道清障等工程将使施工河段水体浑浊度提高,水质暂时变差,但施工结束后一般能很快恢复。砂石料清洗、混凝土拌和等施工活动以及施工场地地表径流产生的泥浆废水,直接排放将增加河网水体的悬浮物总量,需处理达标后再行排放。根据施工强度和工程布置,在建筑物附近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泥浆废水,以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影响。
\n应尽可能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生活场所,以便于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利用当地的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设施收纳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在市政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应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5.2.2对声环境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推土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是工程施工中的主要噪声源,工程施工噪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区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对工程邻近的居民区、工业区产生短期的干扰影响。
\n工程设计、施工中应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减小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实施文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5.2.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实施过程中使原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表层土壤松散、裸露,原有的自然稳定状态受到破坏,失去原有植被的防冲、固土功能,从而在水力作用下容易出现冲刷,增加新的水土流失。工程填筑活动在施工场地形成填筑边坡,改变原来坡面的汇流条件,易造成水蚀,使水土流失由原来的面蚀改变为沟蚀,形成新增水土流失。
\n为防止雨水产生的径流漫流,直接冲刷青坎及河坡,产生水土流失,需采取截水导流工程措施。河道工程防治区要采取植物防护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
5.2.4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实施期间,土方开挖、装卸、运输以及水泥拆包等施工活动引起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和水泥粉尘等,是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方面,将使工区内外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n为保持规划区大气清洁,施工监理单位应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进入场地。为防止起尘,施工弃土弃渣应及时运离现场,黄砂、水泥等表面应加遮盖,保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整洁。同时,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对工地上车辆行驶比较频繁的路面和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保持工地有一定的湿度。
5.2.5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实施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于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若不采取措施,任意堆放,不仅引起水土流失,污染环境,而且影响景观、交通,给周围居民生活也带来不便。
\n充分利用工程的弃土弃渣,用于城市建设中洼地填高和公路建设需要等,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对施工工区的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分片、分类设置垃圾收集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2.6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河道开挖、建筑物施工对河道附近植被及水生生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范围内的植物均为常见种,因此仅在植物数量上有所损失,不会影响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n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占用土地及河道两岸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2.7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施工期间,由于外来人口的增加,给各种传染性疾病提供了传播途径。由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居住条件、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工区是潜在的疾病流行、暴发场地,施工人员和邻近的居民可能会受影响。
\n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应加强工区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普及卫生常识,做好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制订工区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区卫生状况检查;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避免不洁食物,以免造成肝炎、痢疾等疾病的暴发流行。
5.2.8对交通和航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实施期间建材、大量料土及块石的运输,会增加本地区的陆上和水上交通压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根据施工进程对某一河段采取临时断航或限制通航的措施,对过往船只的通行有一定的影响。
\n为缓解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对地区交通造成的压力,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检修,保持良好车况,避免途中抛锚,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应尽量避开交通繁忙路段。为使工程施工对通航影响降至最低,应与航运、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加强管理,采取各控制建筑物交替施工,节制闸和船闸分期实施,通航船只绕道而行等措施,满足河道的通航需求。
5.3 规划工程实施后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5.3.1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工程实施后南通市区长江堤防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余堤段达到50年一遇,里下河圩区堤防全面达到1991年雨情不破圩的标准,显著提高了南通市全面防洪除涝标准,对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3.2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工程建成后,由于区内河道得到拓宽、疏浚和沟通,使区内河网水体流动较原来更加通畅和易于控制,对调活水体十分有利。另外,通过水闸的灵活调度,引清冲污,改善河道水质,达到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目的。
5.3.3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工程涉及的河道两岸地区以农田和居民区为主,属人工生态系统。规划工程实施后,河道两岸的绿化建设将在局部范围内降低植物的原生性,但总体上植物的物种明显增多,从而增强了陆域植物的生物多样性。与此同时,生态型护岸建设以及湖滨带生态修复技术的应用,对岸边以及水中生物的原生态有明显的增强作用,对工程河道周围的城市景观也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5.3.4对经济和社会影响及对策措施
\n规划工程实施后,防洪除涝标准的提高,河道拓宽、多种形式的护岸及河道两岸景观的建设,为工程影响范围内各地区工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南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为区域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本工程实施后,可改善南通市整体的投资环境,提高土地的开发利用价值,加快南通市的开发建设。
\n规划工程需征占一定数量的土地,农田、鱼塘、居民住宅、工厂厂房等,将对居民生活、工厂企业的生产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标准对征地拆迁对象统一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易地安置,确保安置房屋和补偿资金,使拆迁户安居乐业。按有关规定计列工程征地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市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能尽快恢复原来生活水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体制保障
\n建立统一规范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各级政府明确的水利建设及防洪安全责任分工制度,按属地分级明确管理权限和权益。在组织协调机制上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区域团结治水、防洪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紧急情况应变措施。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及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推进水权与水市场的研究、实践;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起一个以水资源权属管理为核心,监督到位、关系协调、运行有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水利建设和管理运行体制。
6.2 投入保障
\n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建立起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机制。根据“分级办水利”的原则,形成有法制保障、稳定可靠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投资机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水利的投入,加强骨干防洪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大型水资源工程等的建设。
继续征集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度汛等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用于流域骨干河流、中小河流治理,泵站改造,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以及其他经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n政府应加大对水利的投入,省、市、县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要明显提高;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等财政性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建设;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节约利用和水源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收益、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规定比例足额用于水利建设。
6.3 法制保障
\n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水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水利规划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水利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的统一管理职能。大力推行水行政综合执法,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保障经费。维护社会水事秩序,建立水事纠纷依法调处机制。同时搞好普法宣传工作,从而更好地提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依法治水的氛围。
6.4 科技保障
\n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生活的水利重大发展战略,组织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积极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总体技术水平。紧紧围绕水利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组织开展防洪减灾、节水技术、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保护等重大课题的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
\n采用信息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提高水信息的测报和处理水平,实现防洪指挥科学调度和水资源配置实时调度,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