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39/2016-0004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29 | 发布日期: | 2016-03-29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成立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领导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领导组的通知
四政发〔2016〕11号
各村级动物防疫员、镇有关部门:
为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政策,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考核和保障机制,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 长:冯 斌
副组长:石桂英 顾幸泉
成 员:王 磊 顾婷婷 茅海华 宋银琴 陈向英
曹丽华 季卫玉 苗元高 张丽华
下设办公室,茅海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附:1、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细则
2、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月报表
3、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量季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四甲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附件1:
四甲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细则
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镇无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
(一)免疫对象
主要对农村散养牲畜、散养家禽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对确实无法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的少数县级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经镇畜牧兽医站核实登记后,可以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范围,由村级动物防疫员统一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二)免疫病种及方法
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属于重大动物疫病的病种。
1.散养羊:28-35日龄的新生羔羊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苗进行一次免疫,以后每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对1月龄以上的新生羔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2.规模羊:新生羔羊在28-35日龄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苗进行初免,间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对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羊进行加强免疫;对1月龄以上的新生羔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3.散养禽:对15日龄以上的鸡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二价苗及新城疫弱毒疫苗进行免疫,以后每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对10日龄以上的水禽用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免疫,以后每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4.规模禽:①种(蛋)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新补栏的7-14日龄的种(蛋)鸡以及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种(蛋)鸡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二价苗免疫,对首次免疫的种(蛋)鸡在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②种(蛋)鸡新城疫:1日龄时用弱毒疫苗进行初免,7-14日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灭活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抗体情况进行免疫。③商品代肉鸡:在7-14日龄时,推荐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二价苗及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灭活苗各免疫一次;2周后再用新城疫弱毒疫苗强化免疫1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④种(蛋)鸭、种(蛋)鹅: 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灭活苗初免,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⑤商品肉鸭(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免疫,肉鸭免疫一次即可,肉鹅须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猪: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生仔猪断奶前后使用弱毒苗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1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1次。②猪口蹄疫。新生仔猪一般在28-35日龄时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苗或合成肽疫苗首次免疫,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种母猪、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种母猪以后每次配种前用O型口蹄疫灭活苗或合成肽疫苗加强免疫1次;种公猪以后每间隔4-6个月用O型口蹄疫灭活苗或合成肽疫苗加强免疫1次。③猪瘟。对新生仔猪使用猪瘟弱毒疫苗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种母猪、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种母猪以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种公猪以后每间隔4-6个月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
6.牛:对90日龄左右的新生牛和种用牛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和A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或者直接使用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新生牛免疫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月免疫一次。
以上免疫病种、免疫方法在以后上级防疫方案中有新的规定或要求的,则按照新的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科学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规范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工作,每月开展补防,确保应免尽免。2、对需佩戴免疫耳标的动物,应当在首免时佩戴免疫耳标。3、每次免疫后,将免疫注射时间、疫苗生产厂家、疫苗名称与批号、耳标号、免疫数量及畜主签字等免疫信息进行登记,按规定要求完整填写防疫员免疫记录和养殖户免疫证明,确保免疫耳标、养殖户免疫证明、防疫员免疫记录三者配套使用、记录完整。4、及时到镇畜牧兽医站领取免疫用疫苗及牲畜免疫耳标,按统一要求做好领取、保管、使用、回收等记录,并按要求做好疫苗保存运输工作,不得浪费、丢失耳标及疫苗,严禁倒卖疫苗、耳标等行为。5、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合理使用疫苗;使用后的疫苗空瓶不得随意丢弃,要及时回收,并每月送至区镇畜牧兽医站,由站统计好后,一并无害化处理;做好免疫应激反应的预防工作,对一旦发生免疫应激反应的畜禽及时进行急救,确实发生免疫应激反应死亡的,要及时报告镇畜牧兽医站,配合做好相关记录及核实工作,并督促养殖户做好无害化处理。6、按要求定期做好免疫情况的汇总与上报工作,具体上报时间、方式与次数由畜牧兽医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确定。7、积极参加市、镇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并通过相关考核考试。
(四)工作任务
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要求完成辖区内的各项动物防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牲畜免疫耳标、养殖户免疫证明、防疫员免疫记录三者配套使用率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二、经费保障
(一)免疫注射费标准:牲畜每个病种每头次1.65元、家禽每个病种每羽次0.22元。
(二)免疫注射费来源=免疫注射工作量市级核定数*免疫实绩市级考核得分*免疫注射费标准,市财政承担70%部分,镇财政承担30%部分以及应当由镇财政承担的其他防疫经费支出。
三、工作考核办法
镇政府成立专门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村动物防疫员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量进行核实。每半年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上报,等待市级复核。市、镇二级的核查结果直接与免疫注射费挂钩。
(一)免疫注射工作量核实
每个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汇总免疫注射情况,上报至镇畜牧兽医站,形成详细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月报表(详见附件1)。镇考核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量考核,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单及考核结果等规范存档;并于每年的1月初、7月初将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记录、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月报表及镇考核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3)报送至市农业局考核组。
(二)免疫工作实绩考核
镇考核组在每季度开展免疫注射工作量核实的同时,对被考核对象开展免疫工作实绩考核。免疫工作实绩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1、会议培训(10分)。按时参加镇畜牧兽医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得10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2、重大动物疫情(10分)。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努力实现“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目标,全年无疫情的得10分。防疫措施不扎实,每发生一个疫点扣5分;扣完为止。
3、免疫密度(10分)。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工作区域内一定比例的畜禽免疫情况,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应免密度均达到100%,得10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4、免疫耳标(10分)。牲畜首次免疫时应同步加施免疫耳标,从外县调入已免疫过的牲畜继续饲养的要重新实施程序化免疫,并在右耳加施免疫标识。每少一个耳标扣0.1分。
5、防疫示范点建设(10分)。防疫示范点要起到对其他养殖户示范引领的作用。示范点建设应涵盖不同畜禽,兼顾不同病种。得分依据示范点完成情况。
6、免疫抗体监测(30分)。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工作区域内一定比例的免疫畜禽样品,开展免疫抗体实验室监测。牲畜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占22分,家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占8分。以市农业局兽医实验室监测结果为准,每次免疫抗体合格率高于60%低于80%的,每个病种扣2分;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60%的,每个病种扣4分;以上均扣完为止。
7、免疫台账及数据统计与上报(15分)。检查养殖户免疫证明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记录,填写真实规范的得10分;村级动物防疫员能及时将面上免疫情况统计汇总,形成免疫注射月报表并按要求上报至当地畜牧兽医站,经核实正确的得5分。村级动物防疫员无免疫记录的,每个人扣10分;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记录不规范的,每人每项扣1分;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记录与养殖户免疫证明记录不一致的,发现一次扣1分;养殖户动物免疫证明记录错误或不规范的,每个不规范现象扣1分;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无免疫情况汇总统计记录的,每人每次扣1分;抽查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上报数据不正确的,每人发现1次扣2分;以上均扣完为止。
8、疫苗及耳标使用管理等(5分)。检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疫苗、耳标领进及使用等台账,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保存、运输,规范保管及使用免疫耳标的得5分。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领用耳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库存数不一致的,每人扣2分,如遗失的将追查相关人员责任;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不按疫苗说明书规定保存、运输使用的,每人扣1分;查疫苗空瓶回收上交记录,发现未回收或明显与实际用苗量不一致的,每人扣1分;以上均扣完为止。
五、免疫注射费发放
免疫注射费发放=各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量镇核定数*免疫实绩镇考核得分*免疫注射费标准*实际发放率。(实际发放率=上级拨付数/全镇免疫注射费应发数)免疫注射费每半年发放一次,直接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