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239/2017-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10-30 发布日期: 2017-10-30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四甲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甲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秸秆焚烧现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现将《四甲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甲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四甲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全镇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四甲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  

副组长:倪轶伟   沈晓燕

 员:龚新宝 马淑珍  张剑均 孙晓钧  顾幸泉 周杰 姜国强 施雪娟 汪滔 陈海霞 许舒娜 姜国兵 钱丽丽 周玉忠 石桂英 李志强 龚海燕 何勇 王磊 许仲贤  朱新康  翟进如  各村支部书记  各插村干部

下设办公室,主任:倪轶伟

治安巡查工作小组

 长:龚海燕 何勇

 员:(四甲片)龚海燕  许志云  

       (货隆片)何      

督查巡视工作小组

 长:龚新宝   

副组长:汪滔

第一小组(原四甲老镇)翟进如 陆建新 陈永康  钱彩球

第二小组(原国强老镇)朱新康 陆善平    许拥军     

第三小组(原货隆老镇)许仲贤 梁晓明 姜汝生  王小珍  

督查小组每小组分A、B班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火点及时通知相关村处置,并报办公室统计。

下设联络员:朱新康(手机号码13862850600)、梁晓明(手机号码13485193261)。

值班办公室人员:施晓丽 82681030)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1、工作目标: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出现全市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起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不出现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2、秸秆禁烧时间:秋季从10月20日至11月30日。

3、禁烧工作重点区域:镇、村交通沿线5公里范围之内。

三、宣传发动工作:

1、召开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部署全镇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四甲镇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责任状,分解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全面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村民遵守《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作阵地,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使之人人参与,家喻户晓,全面营造秸秆禁烧禁抛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党支部、村委是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四甲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镇政府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预案:

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发现火点,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