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一事一议”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项目资金投入总量不得低于当年一事一议政策可筹总量的90%。为切实解决挤占挪用、统筹平调等违规问题,2020年度对各村的工作坚持以下几点要求:
1.坚持议“筹”和议“项”结合。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村民或由1/3以上村民代表提出。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包括筹资筹劳项目、项目开支预算、具体分摊形式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的一事一议项目后,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认可。
2.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把握重点,急需急办,不急缓办,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进行说服教育。可采取干部促、邻里讲、亲友帮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采取张榜公布的办法,督促其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3.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从今年起,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严格的项目化管理,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一律实行动态监管。凡是不议就筹的筹资筹劳预算方案一律不予批准实施;凡是筹而不用或使用不规范的资金坚决在下年度政策可筹总量中核减。镇农经管理部门在审核本年度村“一事一议”预算方案前要对本辖区上年度的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专项审计检查,并对照上述制度规定,据实核减违规使用和未用的资金、劳务(以资代劳),将核减情况报市减负办备案。
2020年我园区将实施一事一议道路工程1.5公里,一事一议路灯工程约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