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来源: 海门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01-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为大力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与新世纪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业务技术体制,特制订以下改革总体方案。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气象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初步建立了以天气、气候业务为主体,由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基本信息加工分析预测、信息技术服务四大功能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构成的业务技术体制,对气象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行业务技术体制逐渐显现出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气象业务专业结构不合理,新发展的业务尚未形成规范化体系;台站布局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综合观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上级预报业务指导能力不强,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尤其是短时、临近预报体系不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不强;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够,现代化技术保障体系薄弱,标准化建设滞后;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研和业务有效结合的机制亟待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薄弱,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形成,队伍整体科技素质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来解决。

   综上所述,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理念的需要;是继续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加业务科技含量、优化站网布局和业务分工、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的需要;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覆盖面、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适应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等各项改革的需要。因此,改革现行业务技术体制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国家需求,面向科技发展前沿,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大力落实“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理念,深入实施“科技兴气象、拓展领域、人才强局”战略,立足部门,面向行业,创新体制,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增强能力,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深入研究、突出发展、抓大放小”的指导方针,从战略高度谋求发展,着力解决现行业务技术体制的突出问题。
——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国家各项改革、区域经济发展、部门管理体

制等因素,正确处理好客观条件与发展需求的关系,立足有限资源,实现有限目标。
—— 坚持系统设计,自上而下,分步推进。加强业务技术体制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使各级业务都得到发展。
——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紧紧围绕发展,突破体制性障碍,实现气象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 坚持重点突破,稳妥实施。既要突出调整业务布局、完善技术体制、改进运行机制等重点,大力推进改革;又要量力而行,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整个部门所能承受的程度等有机统一起来。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建立基本满足国家需求、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增强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拓展业务领域,近期重点发展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体系。
—— 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等体系,优化业务布局与分工,调整业务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发展。
—— 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创新促进业务发展的研究型业务,实现科研和业务的有机结合,提高队伍科技素质,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 形成开放式业务体系,加强部门内外和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社会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多轨道业务

1.天气业务。天气业务包括0-10天天气及相关气象衍生灾害预警预报、10天以上延伸期天气预报和专业气象预报以及相应的观测、信息处理和服务等。改革重点是: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流程,促进灾害性天气和定量降水预报的突破;完善临近预报和短时预报业务,建设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对突发性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四维资料同化系统,加强数值天气预报及其解释应用;加强和规范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城市环境气象等业务。天气业务实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布局。

2.气候业务。气候业务包括月、季、年和年际尺度的气候系统监测与诊断、短期气候预测、气候系统影响评价、气候应用与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改革重点是:建立滚动的气候预测业务,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建立短期气候数值模式和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系统,提高气候预测水平;加强气候应用服务以及气象灾害普查、区划和评估能力建设,为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咨询服务;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象能源的调查、评估、监测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加快北京区域气候中心建设,争取早日成为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气候业务以国家、区域、省三级为主,实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布局。

3.气候变化业务。气候变化业务包括年代际及以上尺度的气候变化检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以及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科技支撑等。改革重点是:加强部门内外联合,建立集气候变化预测、预估、评估、应对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业务体系,形成系列业务产品;开展当前和历史气候变化事实的检测,提供权威数据;提高气候变化预估水平,在国际上提供有代表性的预估产品;开展我国气候变化对敏感经

济社会领域和区域影响的综合评估,加强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对策工作,为气候变化外交谈判和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气候变化业务以国家、区域两级布局为主,省级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影响评估等工作。

4.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农业气象业务包括监测、情报预报、服务及灾害评估与防御对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开发推广等。改革重点是:调整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改革观测方法;健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农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评价系统;建立食物安全气象保障系统,开展粮食产量预报;进一步发展“农网”等社会化服务手段。生态领域中的气象业务包括生态系统的气象监测、预测、评估和服务等。改革重点是:逐步建立以卫星遥感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典型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省级典型生态系统的气象预测和评估业务系统。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5.大气成分业务。大气成分业务包括各类大气成分的观测分析、预警预报和评估与服务。改革重点是:建立全国大气成分观测网,增强不同代表区域大气成分的观测能力;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系统;建立大气成分数值预报业务,开展相关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和预报,形成多样化产品和服务能力。大气成分业务以国家级为主体,有条件的省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相应的业务和研究工作。

6.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包括人工增雨抗旱、河流和水库增水、增雪、防雹减灾、机场和公路消雾、森林防火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改革重点是:加强国家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建设,提高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和组织跨区域作业能力,适时建立国家级飞机增雨作业基地;完善省级人影综合业务系统,更新作业催化设施,加强作业点规范化建设,加强作业效果评估,提高作业科技含量;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库、典型干旱区和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地区,国家与地方共建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7.空间天气业务。空间天气业务包括太阳大气、行星际、磁层、电离层和中高层大气空间天气监测、分析研究、预警预报和服务等。改革重点是:加强空间天气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监测预警水平;针对航天、国防、通讯、石油、电力等重点领域的国家战略需求,在多部门合作的基础上提升空间天气业务能力,形成业务特色,逐步建成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空间天气中心。空间天气业务以国家级为主,有条件和业务需求的省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相应业务。

8.雷电业务。雷电业务包括雷电监测、预警预报、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和管理协调等。改革重点是:依法加强雷电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国家级雷电业务体系,加强国家级队伍建设,提高雷电预报、防护技术开发和指导能力;加强省级雷电业务建设,促进省级雷电业务、科研和服务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由雷电监测、预警预报、研究与技术开发、防雷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组成的业务体系;明确雷电业务分工,雷电天气的预警预报由各级气象台站承担,其它业务和科技服务工作由相应的雷电业务机构承担。雷电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二)健全综合观测体系

1.技术路线。在提高各种观测质量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规范、统一标准,逐步形成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遥感、遥测、自动化等观测设备有机组成的综合观测系统,实现对气候系统的多要素、全方位、高时空分辨率和高精度连续观测。加强重点区域应急观测业务,加强观测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类定量化产品的研发。

2.站网布局。不断完善现有天气观测站网,建设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站网;发展中国气候观测系统(CCOS),逐步向多功能综合观测平台和多圈层观测系统转

变。调整站网布局,形成260个左右国家气候观象台、2400个左右国家气象观测站(其中一级站900个左右,二级站1500个左右)、30000个左右区域天气观测站。构建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天气观测网。

3.技术体制。国家气候观象台配备高精度观测仪器系统,开展气候系统多圈层综合观测;国家一级气象观测站两年内完成双套自动观测系统改造并实现自动化观测单轨运行,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逐步实现自动化观测单轨运行并取消全时值守;区域天气观测站实现高时效全自动化观测和运行。
根据需求,适当调整敏感区探空站密度和观测频次,并逐步开展飞机观测业务;加速实现高、低轨道卫星相结合的星座观测系统和多遥感仪器观测,形成全球全天候多光谱天基综合观测系统和辐射校正能力。

4.业务分工。
国家级: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观测规范;负责全国观测业务运行监控,承担观测业务对下指导;负责全国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评价和全国范围的观测产品制作;负责全国气象观测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观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设备研究和新观测产品开发、业务化试验和考核。
省级: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省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本省观测业务运行和监控,组织应急观测;负责本省范围的观测数据汇集、质量控制、评价和观测产品的制作;负责本省的观测环境保护。
地、县级:组织实施本级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本地区观测业务运行、质量管理和观测环境保护。

(三)完善预报预测体系

1.技术路线。围绕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以数值模式为基础,综合应用多种预报预测技术方法和监测资料,加强雷达、卫星等遥感应用产品对多轨道业务的支持,充分发挥预报员作用,发展多轨道、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

2.改革重点。
—— 天气业务。建立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延长中期数值天气预报可用时效,增强精细化预报、中期预报和专业气象预报能力,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水平。
—— 气候业务。开展滚动预测业务,重点提高季节预测水平。
—— 气候变化业务。重点建立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减小气候变化预估的不确定性。
—— 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提高产量预报、病虫害预报和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加强生态气象的监测分析和评估能力,提高大气环境与生态相互作用的分析预测水平。
—— 大气成分业务。建立沙尘暴、气溶胶、温室气体、酸雨等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 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提高作业区作业条件的预报水平。
—— 空间天气业务。提高灾害性空间天气监测预警和效应评估水平。
—— 雷电业务。提高雷电天气和雷电定时、定点和危害等级的预警预报水平。

3.业务分工。
国家级:围绕提高资料同化水平和预报预测能力,研究、开发和运行全球数值预报等各类模式,开展多轨道预报预测业务,提供全国预报预测指导产品。
区域级:结合本区域特点,参与天气、气候模式的研究开发;负责运行区域气候、

中尺度和专业气象数值模式系统并检验评估上级模式产品,提供区域客观预报、预测、预估和相关指导产品,组织本区域气候预测会商和天气联防。
省级:开展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和检验评价工作;在国家级业务管理部门指导下,针对城市规划、环境预报、风能评估、应急响应等需求,运行和完善适合本地特点的精细化数值模式系统;负责本省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预报预测等业务,提供预报和指导产品。
地级:制作本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和常规天气要素预报的补充订正,提供指导产品;开展气候应用相关业务、生态与农业气象相关业务;新一代天气雷达所在地负责预警责任区的临近天气预警业务。
县级:负责本地灾害性天气预报(特别是短时临近预报和精细化预报)和常规天气要素预报的补充订正。

(四)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1.技术路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等需求,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依托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各类相关信息,应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进行产品的集成和深加工,形成直观、形象、针对性强的服务产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因特网、电信等手段,适时提供服务。广泛收集用户反馈信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改革重点。
—— 决策气象服务。增强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和规范决策服务产品,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把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放在突出的位置,加强气象灾害普查、调查工作,编制各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全过程的灾前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围绕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等决策服务。建立健全各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完善联动机制,实现应急服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的要求。各级决策服务以相应气象局名义由决策服务单位提供。
—— 公众气象服务。贯彻“以人为本、无所不在、无微不至”的服务理念,丰富公众服务产品,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确保及时准确发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服务的覆盖面,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气象新闻发布制度和公众服务调查制度。国家级和省级统一公众服务出口,强化公众服务机构的基本业务属性。各级公众气象服务以相应气象台(站)名义由公众服务单位发布。
—— 专业气象服务。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要求,联合有关部门,构建专业气象服务平台。近期重点加强农业、城市、水文、海洋、交通、航空等专业气象服务。建立重点流域气象(水文)中心,以流域委员会所在地省局对口开展流域气象服务,流域内有关省局在国家级业务中心和有关区域中心的技术指导下,提供流域内的监测、预测信息,并开展属地化服务。加强海洋气象的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广州、上海和大连海洋气象台在国家级业务单位的技术指导下,提供相应海域的预报指导产品,沿海各省(市)开展属地化预报和服务。
—— 科技服务。科技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明确其投入、运行和分配机制,又要明确其支持科研业务发展的反馈机制。大力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人员素质,因地制宜确立科技服务重点领域,逐步提高集约化水平。国家和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跨省、跨地区的服务合作。

(五)强化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

1.技术路线。
—— 资料业务。综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资料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立归一

化、标准化的综合数据集。
——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全国气象广域网向国家电信公用基础设施为主的宽带网络过渡,卫星广播信息分发系统向标准化、高带宽系统过渡,高寒、荒漠和海岛等无人地区采用卫星通信收集实时观测数据。依托高性能计算机和先进的资料存储检索系统,实现数据和信息实时免费共享。
—— 技术保障业务。充分利用网络查询手段和可视会商技术,提高诊断、修复故障能力。气象专用设备维修,以自身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通用设备维修以社会力量为主。

2.改革重点。
—— 资料业务。建立健全适应各种观测系统的数据处理业务流程和规范、数据政策和数据处理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新技术在资料业务中的应用。
——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建立高性能计算和存储资源共享平台以及集约化、标准化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现代化建设工程应用软件开发,提高关键应用系统软件工程化水平。建设国家级气象信息网络与关键业务的异地灾难备份系统。
—— 技术保障业务。建立适应综合观测系统及信息网络的技术保障系统,涵盖试验考核、运行监控、网络运行、维护维修、技术支持、计量检定、气象物资保障等内容。

3.业务布局。
—— 资料业务。资料业务实行国家、省、台站三级布局,气象档案业务实行国家、省两级业务。
——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网络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开放式资料库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国家、区域、省三级布局,海量存储系统及备份系统只在国家级布局:高性能计算机资源主要实行国家、区域两级布局,省级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根据需求和条件配置。
—— 技术保障业务。物资保障、技术支持和计量检定实行国家、省两级业务。区域中心和省局的技术保障中心先按省级机构设置,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通过遴选和评估,再确定国家级技术保障分中心;保障任务较重、地域广阔的少数省份可根据需要报中国气象局批准建立省级分中心;装备运行、维护、维修实行国家、省、台站三级业务。

(六)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1.改革思路。坚持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明确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定位,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业务与科研的结合,形成科技创新引领事业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2.改革重点。
—— 构建国家、区域和省三级气象创新体系。国家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以国家级气象科研机构(一院八所)和业务单位为主体,解决气象事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为业务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区域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以中国气象局各专业气象研究所为核心,联合区域级业务单位和区域内各省研究力量,解决制约区域级业务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培养创新型科研和业务带头人;省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以各省科研所为核心,联合有关单位,以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为纽带,为全省业务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培养省级科技创新人才。
—— 建立和完善科研与业务结合的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凝练重大科技问题,

组织业务和科研单位的分工协作联合攻关,提高科研成果的业务转化能力。完善科技投入和科技评价制度,促进研究型业务发展。
—— 分门别类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有效组织全国优势力量,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对国内外差距较大又有可能引进的先进技术,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对我国具有技术优势的领域,要坚持以我为主,重点推进集成创新。对涉及国家安全战略的关键和核心技术,大力推进原始创新。
—— 建设重要科技支撑平台。完善数值模式开放式研究开发平台,巩固和提高中国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的发展水平,提升业务支撑能力。加强大气探测研发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不断增强大气探测技术与观测方法研究开发水平。

(七)加强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1.改革思路。按照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科技素质的要求,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重点建设国家级和少而精的区域级培训基地,形成部门培训基地与国内外教育资源有机结合、有气象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满足气象事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2.改革重点。
—— 建立健全国家、区域和省三级培训体系。国家级培训机构主要承担全国高层次培训任务。区域级培训机构重点开展专项特色培训。省级培训机构以远程培训为主要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基础业务和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各级培训机构与有关院校合作,开展气象在职培训。
—— 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加快全国气象远程网络培训系统建设。加强国家级培训基地现代化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各类培训教材建设,将其建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气象教育培训机构。省级培训机构重在加强培训的组织和考核管理。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通过遴选和评估,确定少量区域级培训机构,形成专项特色培训基地。
—— 落实培训的重点任务。按照全员培训和全程培训的要求,每5年轮训一次全国气象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人员。加强与多轨道研究型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近期重点做好新轨道业务和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以及自动化观测、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和数值模式等产品应用的培训工作。开展对气象行业相关人员的培训。
—— 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成立有关教育培训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完善与高等院校相关院系和气候系统相关科研机构合作机制,加强气象部门研究生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气象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教育培训和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教育培训作为列入气象大中型业务建设项目验收指标。

(八)调整业务组织机构

1.国家级业务立足国内、面向全球,在全国业务系统中处于核心指导地位。
—— 调整中国气象局相关内设机构职能和处级机构设置,减少职能交叉,强化宏观管理、政府行政管理、新型业务管理以及标准化和行业管理。
—— 多轨道业务在各相关职能司指导下,依托现有国家级业务和科研单位,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理清各单位间的界面,形成有机联系、相互配合的国家级业务系统。
国家气象中心牵头组织国家级天气业务的系统设计;牵头组织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系统设计,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生态和农业气象有关研究工作和人员整合到国家气象中心,加强业务和科研工作的融合;加强有关专业气象服务工作;加强对大

气成分、雷电天气和人工影响天气预报服务的指导。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牵头承担天基观测及其技术保障业务;牵头组织国家级空间天气业务的系统设计;加强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开发工作,为多轨道业务发展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
国家气候中心牵头组织国家级气候业务和气候变化业务的系统设计,加强气候应用和气象灾害评估工作,加强气象能源研究开发与技术支持。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牵头承担国家级资料、信息网络、高性能计算机、信息共享及其技术保障业务。
大气探测技术中心牵头承担国家级地基、空基观测运行监控、技术支持和保障业务。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重大气象研究工作,支持多轨道研究型业务的发展;牵头组织国家级大气成分业务的系统设计;牵头组织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系统设计,将国家气象中心的人工影响天气室整合到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成立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牵头组织国家级雷电业务的系统设计,增设国家级雷电机构。
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牵头承担全国高层次培训工作。
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是公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服务的重要实体。有关业务服务产品通过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进行加工后形成影视服务产品,以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名义开展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
以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和国家气候中心所属相关单位为主体,重组中国气象局数值模式创新基地,下设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研发和应用分中心。创新基地由理事会管理,设立总工程师和科技指导委员会。创新基地人员不改变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由创新基地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工作。

2.区域级业务立足区域、面向全国,加强建设、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管理协调、业务指导、科研组织、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作用。
—— 调整区域气象中心构成。依托北京市气象局,重组北京区域气象中心;增设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区域气象中心主任由所在地省级气象局局长兼任。
—— 调整区域气象中心任务。区域气象中心协助中国气象局参与区域内各省局有关干部和业务管理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承担区域内工程系列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区域气象中心所在地省级气象局相关职能机构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区域科研、业务技术组织协调等工作。
—— 构建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和研究机构。依托所在地省级天气、气候业务,组建区域中心气象台和区域气候中心。以中国气象局各专业气象研究所为核心,建立区域气象科技创新平台。

3.省级在全国业务中处于骨干地位,突出业务指导、预报服务、技术创新、人员培训、信息网络与技术支持和保障等功能。调整省级内设机构,增加业务科技管理机构和力量,与中国气象局内设机构基本衔接。加强省级气象台、气候中心和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业务机构和科研机构建设,推进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信息网络等重要业务支撑机构建设。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建设,增强远程网络培训功能。计划单列市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纳入所在省级改革统筹规划。

4.地、县级重点提高观测质量、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能力和现代化装备保障能力。各省根据实际,确定和调整地、县级相应业务机构。

四、配套政策措施

1.调整机构编制,完善岗位设置。调整核定各级各类业务机构编制,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灵活使用社会化用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推进身份管理向岗

位管理转变。以优化队伍结构和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控制队伍总量不突破国家编制数为原则,调整和完善适应多轨道业务需要的岗位序列,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搞活用人机制。

2.制定针对性政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和领军人物投身于中国气象事业,尽快在急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结合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抓紧选拔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科研业务骨干,制定针对性的培养措施和目标,促进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从上级选派一批青年骨干到国家气候观象台等重点基层台站任职锻炼,选拔基层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业务科研部门工作,推进基层台站一线高级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激发人才资源活力。完善通过实践造就人才的培养措施,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建设项目带动人才培养的机制,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人才流动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立中国气象局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适合不同岗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以业绩为主要依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4.健全投入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健全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财务渠道,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总投入。设立稳定的专项经费,保障多轨道业务和功能体系建设,支持区域气象中心和流域中心的基本建设和业务运行。逐步按新型台站类型和所承担的任务确定各级各类台站定额。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和教育培训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大中型业务建设项目的科研开发和培训经费。建立预算绩效、建设项目和资产使用等评价及激励制度。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自有资金的管理,严格财务监管制度。

5.完善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气象业务工作。逐步建立以《气象法》和有关法律为主体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完善防灾减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的专项法律制度,从法制上提高气象公共服务和为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效益。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依法管理气象工作,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气象标准管理体系,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

五、实施步骤与组织领导

1.按照“任务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的要求,分阶段推进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第一阶段(2006年上半年)为改革部署和机构调整阶段。在2005年方案设计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全面部署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工作。各直属业务单位、各区域气象中心、各省级气象局于主汛期前机构调整到位,初步形成多轨道、集约化业务框架。
第二阶段(2006年下半年)为业务布局和岗位设置深入调整阶段。建立多轨道业务和集约化功能体系,进一步落实“三站四网”方案,细化预报预测、公共服务业务布局。各级气象部门均做到任务、机构、主要人员落实,初步形成新的业务体系。
第三阶段(2007-2010年)为业务体系与人员结构优化阶段。逐步完善多轨道业务内容,强化业务功能体系,丰富业务服务产品,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现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目标。

2.加强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由中国气象局党组统一领导,主管局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职能司具体指导,各有关直属单位、区域气象中心和省(区、市)气象局组织实施。各级领导班子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改革工作既要按照统一部署,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大胆创新,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切实使改革工作真正取得成效。改革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