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治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持续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海门区气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制定《海门区气象局“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精准编制清单,科学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流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积极与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提升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出现。联合住建、文广旅开展文旅行业凉亭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服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联合文广旅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依托省双随机移动监管系统,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逐步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气象依法行政能力。

2.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结合《海门区进一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本部门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并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工作方案》,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据《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按照“谁实施 谁认领”的原则,落实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切换上线工作要求,及时认领行政许可事项,补充完善办事指南,优化承诺审批时限,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线上办;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全年累计办理服务事项20件,全部按时办结,并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双公示”,夯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让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

3.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气象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公众气象科普知识;积极与向民路社区、大同新村社区、解放中路社区、长江新村社区联合开展进社区普法活动;在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和升放气球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防雷安全知识及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梳理完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更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行政文件、规范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将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各类法治信息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柔性执法、智慧监管有效融合。严格按照《防雷安全检查导则》,对全区101家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全覆盖督查检查,共排查隐患23处,下发《防雷行政检查责令整改意见书》7份,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建立一企一档,“闭环”管理。加强升放气球活动监管,节假日及特殊喜庆日期间增加巡查频次,本年度共开展升放气球活动执法检查3次,巡查35次,有效防范化解升放气球活动安全风险。

2.落实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按照年初制定的《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全年组织开展学法培训12次,网上庭审观摩活动4次;充分利用气象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参与网络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防雷安全讲座等;组织防雷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每月一测,充分发挥执法考试的积极引导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为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奠定基础。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学习,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4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组纪检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全程监督、跟进监督,对执行不到位、落实打折扣的督促整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真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扎实推进“执法有度·企码无忧”行政执法监督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突破创新,彰显部门特色亮点

凝心聚力,跨区域协同检查。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防雷中介服务机构(检测公司)的监管,督促检测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防雷安全隐患。联合启东市气象局开展跨区域防雷中介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防雷检测单位的资质合法性、检测人员能力、检测设备有效性、检测报告规范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工作一线,细致审查检测流程、设备使用、数据记录等关键环节,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强化信息报送,严格要求防雷中介服务机构落实按期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防雷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2.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将气象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并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海门区气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气象法治建设格局。

3.严格领导带队督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制度,带队赴香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贯,切实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

4.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三讲三宣”主题,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传达学习了《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重点解读了“三个责任”落实和“三管三必须”具体要求,详细讲解了气象安全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具体措施和主要任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局在气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协作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顺畅,容易出现重复监管或者监管空白的情况,降低了监管的整体效果。气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专职人员偏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监管工作无法做到全面、细致。二是部分企业不了解“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一规定,个别新建、扩建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在日常防雷检查过程中,部分企业对法律法规标准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度不够,群众对气象法律缺乏了解,对于气象相关法律中的权利义务、违法责任等深层次讲解不够,与其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不够,未能形成高效合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气象现代化建设。

1.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

2.分色分级差异化监管。在坚持实施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的前提下,将重点单位按雷灾风险区划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等因素进行分色分级,实行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把执法力量更多地用于严管严查危险大、管理差的企业,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落实落细、常态长效,全面推行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日”制度、企业行政监管“白名单”制度,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努力实现执法不越位,助企不扰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住建、数据局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及群众对气象系统行政审批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感。线上线下积极宣传防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防雷安全知识,对企业提出的政策疑问做到即问即答,让企业了解政策、理解改革、支持工作。

4.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明确本部门普法职责和普法重点内容,以实施“普法清单”为载体,狠抓普法责任主体落实。结合气象灾害案例,强调气象法治保障在减少损失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深入剖析气象法规要点,逐步提升群众尊法守法的思想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教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协同合作,充分利用气象普法阵地,开展多样化气象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切实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社会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有效、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