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与推广等9个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号、通财农指〔202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43号、通财农指〔2024〕63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1号、通财农指〔2024〕11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33号、通财农指〔2024〕4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3〕40号、通财农指〔2023〕7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编制了9个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农村基层农经人员培训”等9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
联系电话:0513-69933321
联系人:蔡女士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