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加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从困难保障和普惠服务两个类别,规范了30个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享受方便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大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方式,与民营养老机构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截至目前,国企运营养老机构达4家、总床位674张。2.推进民生实事工程。一是改建青藤花园长者驿家。目前已完成硬件设施改造,正在内部设施配置,年底前正式运营。二是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结合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拟定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助餐点建设、运营、老年人就餐等财政补贴标准。按照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一批、依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放一批、依托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主体挂牌一批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城区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5家,新增余东镇长圩村、悦来镇保民村2家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点。三是整合村目前现有养老设施,改造提升了16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3.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目前,全区有运营养老机构62家,有4家护理院、10家养老机构设置了医务室或护理站,48家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书》;所有养老机构与对口医疗机构开通了预约就诊绿色通道;11家养老机构纳入了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机构岗前培训等多种形式,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620多人次。4.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居家上门服务制度,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老年人62.06万人次。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入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每周4次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逐步建立“中央厨房+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的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建有老年助餐点12家,今年以来助餐服务老年人10000多人次。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600户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建设养老床位。5.做好老龄相关工作。开展“敬老月”活动,重阳节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各区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慰问了敬老院和部分百岁老人,向老人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1—10月全区共发放尊老金3831万元,惠及老年人57622人。
(二)加强儿童关爱工作。“福彩·孤困基金”为我区179名儿童提供资助,该基金成立以来,惠及孤困儿童2000余人次。未保中心为某突遭家庭变故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监护。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截至11月,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1287万元。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对未保工作站进行指导建设,悦来镇未保工作站、临江镇未保工作站申报了省级未保工作站。
(三)持续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推进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2024年新增1家,目前已经基本完成硬件设施的提档升级。认真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准确的发放到位,截至11月,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0413人,7734万元;护理补贴10854人,1598万元;一户多残生活补贴26人,17万元。两项补贴合计发放9349万元。
(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488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831万余元;保障特困人员889人,发放特困保障金1029万余元,临时救助190多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7万余元。2.强化精准救助,提升兜底保障质量。结合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暂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跟踪关注,及时帮扶;做好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工作,补充保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至150元;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出台《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3.持续规范救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不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五)提升社会治理创新能力。1.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通过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社会组织工作。今年,共214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参检率达75.62%。其中合格的165家,合格率为77.1%。海门区龙信乐颐荟老年公寓获得4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智慧父母亲子教育成长中心正在申报4A等级。完成对10家社会组织的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排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引导51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16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293万元,惠及企业625个。积极响应省厅关于社会组织领域开展“千社万岗”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共发动53家社会组织发布299个招聘岗位,收到应聘简历500多份,达成意向岗位153个。完成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开展以“先锋公益365行动”为主题的系列社会组织公益活动,全年开展大型公益服务活动3场、常态化活动90余场,惠及群众1.8万余人次,内容涵盖便民服务、文明倡导、文艺演出、志愿服务等各类社区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截至11月,已完成采集申报1076个地名词条。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今年共申报道路命名15条,其中9条已完成命名。做好及时更新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地名信息工作,提高数字基础质量。继续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和评审工作,“青龙港”入选第三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
(六)持续推进殡葬管理工作。3月份起,我区惠民殡葬补贴标准由原来1330元/具,调整为1390元/具,提高生态葬补助标准,每户补助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3000元。今年前三季度共下拨惠民殡葬补贴资金780余万元,惠及群众5600余人。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取悦来镇永平村骨灰堂改扩建项目,作为今年省民生实事工程,按照市公益性公墓“八有标准”建设要求,完成相关改扩建设项目,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组织青龙陵园开展首届公益性无主骨灰集中生态安葬活动试点,实践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贯彻落实年终述法活动,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书面述职述法全覆盖。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建立完善法治学习机制,依托科室例会和小组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及党的二十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监督和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可是和个人,并进行问责,以此来激励和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民政领域政策制度建设仍需完善,针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和新问题,政策存在的滞后性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目前,法治宣传教育还是以贴标语、组织讲座、咨询宣讲等方式为主,普法活动的互动性、多样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执法监督手段单一,仍需通过“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四、下一年度计划
2025年,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实抓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促进海门民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事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民政执法。
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单位内部,不断深化政策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全面提升群众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