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试点市
5月9日下午,政府办副主任葛小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健、副局长陶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建石参加了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的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全省共11个县市参与。经过各县市汇报,专家评审,我市排名第四,成功入围创建试点市名单,为谱写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新篇章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成为试点市离不开多年来打下的基础。近年来,我市把城乡公交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实事工程来推进。2013年以来出台的《海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构建城乡公交发展框架、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提供公交亏损资金补贴办法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具备了扎实的基础。2017和2018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评价等级都被评为AAAAA。2017年,镇村公交开通率实现100%,并通过省级验收。
成为试点市离不开多年来创造的优势。多年来,以系统统筹的思维,坚持规划先行、资源整合、配套同步、科技运用,全面布局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了全方位的优势。先后制定了《海门市城乡公交发展规划》、《海门市城乡客运规划及三年(2018-2020)建设实施方案》。2011年底成立海门市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整合了原市内5家公交客运企业,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集城市公交、城镇公交、镇村公交为一体的公交客运企业。通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域环境整治、客运站场建设、候车亭改造,全面提升了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水平。2017年开始,发行“江苏交通一卡通”、上线掌上公交APP、推行电子站牌、推广移动支付,以科技助推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借此东风,我们将全力实现城乡公交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运力供给更加充足,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和线网更加科学,城乡公交智能水平更上台阶的新局面,树立“海门公交一体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