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263/2023-00438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水运,铁路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文号: 海交法发〔2023〕103号
成文日期: 2023-09-19 发布日期: 2023-09-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09:12 累计次数: 字体:[ ]

综合大队、海门大队,局相关科室:

为深入推进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交法【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经研究,在《通知》的基础上对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其它方面作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坚持标本兼治,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为抓手,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案件调查方面

1.刑事优先责任。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执法人员应中止案件调查处理,并将收集好的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后续办案人员接到司法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后重新启动案件的调查处理。

2.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外,应当予以没收”的规定,执法机构在调查取证中发现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应当退赔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具体数额要有执法机构给予认定说明并附相关材料,不能仅凭当事人材料中显示的总额,简单认定违法所得。

3.顺风车认定。顺风车特征:(1)合乘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2)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3)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这三个特征中,第(1)个是认定顺风车的关键。顺风车车主“起风”,搭车人“借风”即以车主路线为主。如驾驶员按照乘客意愿(包括路线、时间等)行驶,那是营运出租车。执法机构在日常路检路查中一定从严把控顺风车,谨防驾驶员借“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营运之实。

4.从轻、减轻处罚。作出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件裁量标准须遵照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出台的《南通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常见事项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如标准中无此事项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作出处罚,但是必须附有相关证据,并在相关文书中明确说明作出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理由。

(二)关于证据收集方面

5.书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中书证主要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船舶证书、线路标志牌、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执法人员收集到相关书证的复制件时,复制件一定要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由提供人、核对人分别签名。

6.物证。主要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执法人员通过拍照方式取得的,执法人员在照片上应注明证明内容、制作人、制作时间及执法人员签名。

7.现场笔录。执法人员应如实记录执法现场事实,如当事人不在场的,要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水上执法案件要注重案发时现场证据材料的收集。

8.电子数据。主要是通过微信、光盘等介质展示违法事实的证据,执法人员收集此类证据时,要写清该材料证明内容、制作方式、制作人、制作时间等。

(三)关于法律适用方面

9.《安全生产法》与《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适用。原则上适用《安全生产法》,如果《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对违法情形、处罚幅度作出具体规定时(表现为法律没有规定下限,而地方性法规规定了下限),要适用《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其他执法领域的类似情况要参照上述规定。

10.借线上平台揽客后取消进行线下交易,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法律适用。由于该客运揽客的方式是通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而非在道路上巡游揽客,故本质上仍然属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执法人员在查处该类违法行为时要以未经相关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来处罚,不能以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来处罚。

(四)其他方面

11.委托处理。当事人委托他人前来处理违章事宜的,执法机构应要求其出具委托书,对于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不要求组织听证等实体权利,必须要在委托书清楚载明,不能以“全权委托”来代替所有事项。

12.文书送达。文书的送达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由其共同居住成年家属签收的,应在送达回证备注栏中注明身份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只能委托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委托公民或法人、其它组织。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可以邀请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作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电子送达前提是当事人事先已在《送达地址确认书》签名确认的,执法机构才能使用电子送达;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执法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确认的特定系统的日期与执法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公告送达适用前提:(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上述方式无法送达。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并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可以在执法部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