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2024年,海门区PM2.5平均浓度27.5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7;优良天数比例为87.2%,全省第8,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较2023年上升3个名次,优良率达有记录以来最优水平,臭氧年均浓度(156微克/立方米)自2021年以来首次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SO2、NO2、CO已达到一级标准。2024年各乡镇优良天数比例分布范围为82.7%~87.4%,各乡镇大气主要指数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降水质量】2024年,全区降水有效监测59次,其中判定酸雨0次,酸雨发生率为0%,较2023年下降4.3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2024年,我区地表水8个省考断面、6个市考断面和40个区考断面水质年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达100%;5条入江一级支流总磷指标均达Ⅱ类;长江海门段各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24年,海门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在历史最好水平。
【声环境质量】2024年,海门建成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0dB(A),均处于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二级(较好)水平,与2023年相比,区域声环境质量无显著变化。城市各功能区噪声保持稳定,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值分别为50.1分贝、51.9分贝、53.7分贝、60.1分贝,各功能区昼间与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均值为65.0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好”等级,无超标路段。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生态建设
【擦亮生态品牌】2024年,顺利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推动生物多样性发展。全区记录物种1216种,其中新增鸟类达22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鸟中大熊猫”青头潜鸭群游謇公湖、伪虎鲸海门港嬉戏已成为大美海门靓丽名片。两会期间,集中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获区委主要领导肯定。编制并印发《海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自评报告。完成3个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核查、整改、销号。核实19个疑似点位并非生态破坏问题。
【绿色转型发展】2024年,大力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完成11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聚焦全区纺织印染、装备制造、船舶海工等七大行业,编制“一企一策”提升方案,印发海门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16家企业完成整改目标。
【环境资源要素保障】2024年,在全市率先出台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方案,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核查全覆盖;率先实现“两证联办”“打捆审批”制度,审批时效进一步提升;率先实现跨县市区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将企业排污权成本变为可流动资产。完成排污权交易21笔,排污权抵押贷款1笔。全年,对41家排污量小的登记管理类新建项目免于总量平衡,出具52份总量预报单。完成13家企业环统季报填写、182家企业环统年报审核。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源头预防作用,实现全区规划环评“回头看”全覆盖,督促各园区(乡镇)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全年完成20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抽查,1家环评编制单位常态化监督管理。
【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发证审核,落实科室、分局、监测站会签联审及现场核查制度。2024年,对排污单位一般排口和无组织排口补充赋量,完成114家排污单位全量登载。截至目前,全区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02张,其中重点管理97张,简化管理305张。
节能减排
【大气项目治理】2024年,海门区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提升,预计形成VOCs减排量约202吨,NOx减排量约18.5吨。2024年,我区共审核通过82个大气污染物收储项目,共计收储949.5712吨。
【优质企业培养】指导中天钢铁成功申报A级企业,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市级大气管控豁免,招商重工通过申报B级企业。持续推动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2024年,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已完成293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已淘汰69辆。
污染防治
2024年全区完成0.66万户农户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至2024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83.6%。
2024年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环境监管
【环境执法监管】2024年,海门生态环境局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源自动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检查。全面实施工单式执法,确保执法任务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全年工单式执法占比94.57%,位列南通六县市区第一。出动1.15万人次,检查企业5642家次,立案 91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75份,处罚金额242.0948万元,刑事移送3件。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大数据平台、无人机以及走航监测等智能系统和装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科技手段立案占比81.3%。以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基础,结合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白名单、正面清单将企业进行分类分级,会同属地区镇、社会化“环保管家”、企业环保总监共同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理。积极开展“邀约式”检查服务,6月底实施以来,共接收17家企业的“邀约式”检查服务申请,共指导帮助发现36处问题隐患,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提倡柔性执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提供及时纠错的机会,引导、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守法,开展提醒式执法765余次,对27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涉及金额191.0979万元。
【环境信访处置】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在提升环境信访化解能力上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改进“法治信访双向规范”办理质效,提升“基层自治调解队伍”能力素质,调处环境纠纷1286件,较上年减量31.4%。其中,越级信访减量57.1%,村居网格吸附化解初信初访率为95.2%。
累计开展10批(次)生态环境局长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化解积案5起;帮扶涉诉企业办结12个环保为民项目;张贴环境管理公示牌约3995处,发放便民联系卡约2.4万张;在村居网格吸附化解初信初访89起;环保技术服务平台助力印染行业、汽修行业减污减排规范环境行为;律师服务平台推动中高体育用品公司噪声扰民等环境纠纷涉法诉讼。
持续完善多元纠纷调处机制,引导村民参与村居治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在矛盾纠纷化解、社情民意收集方面“人熟地熟”作用。畅通“围炉夜话”“环保直通车”党群对话载体,听民意整改环境问题;“环保老舅妈”助力化解五七河河道污染环境纠纷,获得群众赞誉,并荣获2024年度“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法规宣教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机制】2024年,共发出7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242多万元。严格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各项政策,至目前从轻处罚39件,从轻金额86万元;免于处罚27件,免罚金额191万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监督执法案卷质量,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对于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履行审查程序。2024年以来,我局制定的7个文件在南通市公平竞争审查系统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
【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2024年共对52件行政处罚案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生态赔偿金额约11万元,其中,对29起案件通过植树造林、环保法治宣传等方式开展劳务代偿,折抵赔偿义务或费用。1起案件入选南通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长三角区域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海门区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担责-修复”模式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第98期)录用。
【凝聚合力擦亮生态文化品牌】2024年,我局在中国环境报、江苏环境、海门日报等主流媒体上报送录用150余篇报道,在交汇点、南通生态环境微信等平台录用各类稿件317篇次,讲好海门生态故事。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联合海门街道等街道区镇、检察院等部门,以植树节、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契机,共同开展“‘植’此青绿、春绿江堤”、“万物复‘苏’,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等20余场生态文化宣传活动,扩大生态文化宣教“朋友圈”。打造了普法宣传片《无罚胜有罚》、《我要见局长》等精品短视频,拍摄了生态研学、“邀约式”执法、专项检查等20余篇各类短视频生态文化作品。
【延伸触角扩大志愿服务“半径”】与张建伟环保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联动,创设“长江净滩守护母亲河”等志愿服务项目等,12个区镇295个村社区共组建队伍319支,各村居累计开展“汇”绿靓家园志愿等各类活动200余场次。深入开展“海小环海小净生态课堂”品牌建设,在“6.5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寒暑假等重要节点,采取生态研学、环保义卖、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各类青少年主题活动。充分借鉴公益林模式,打造具有区镇特色的10个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先后组织28家企业开展8次劳务代偿活动,实现“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和公益劳动”于一体。
助企服务厚植生态环境沃土。实行覆盖式与点对点相结合的“N+1”普法宣传模式,先后围绕固废、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各类普法讲座13场次,赠送《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各类普法材料400余份。紧盯全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活动、《海洋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等;依托“民营企业工作站”、“蓝绿驿站”等,结合“重点优质企业体检”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2场次,走访重点优质企业20余家次,为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插上法律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