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切实落实国办发22号《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站建设和内容发布管理,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概述
一是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明确指挥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挂靠在秘书科,并指定2名熟悉公安业务、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的民警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是落实公开清单和更新期限。梳理盘点本单位政府网站各发布栏目,明确了各栏目的发布期限,对未及时更新的相关栏目敦促责任人按发布时限及时更新,对未发布过的空白栏目进行发布,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做到栏目与内容信息的一致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当前市局领导分管单位对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进行变更,完善信息内容的审查和网络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了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坚决避免涉密警务工作信息和敏感信息发布在互联网络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不同渠道公开各类动态等信息。2015年通过市政府网站、海门公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安工作、动态信息1605条,通过海门公安微博公开工作动态、警方提示等信息3920条,通过海门公安微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65条。
二是强化舆情回应。2015年共回应各类舆情22条。7月3日上午,一男子在海门市区解放路鹏腾大厦坠楼身亡,恰逢当日股市暴跌,部分网民在网上炒作死者系炒股亏损而跳楼自杀的舆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发后,海门市局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分工协作,网上网下同步开展工作。一方面,第一时间对本地论坛、网站、微博等进行巡查,时刻关注网上舆情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本地《海门玩乐网》、《海门范儿》、《海门日报》等有影响力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通报了坠楼事件的初步调查和处理结果。经妥善处置,该起舆情被成功平息。
三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及建设项目情况。公开了2014年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决算公开表及2015年的预算公开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5件,其中邮寄信函方式2件、市政府“中国海门”网站网络方式3件,均由指挥中心和执法监督大队联合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以及舆情的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信息内容单一、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梳理发布清单,盘点本单位政府网站各发布栏目,对未及时更新的相关栏目敦促责任人按发布时限及时更新,对未发布过的空白栏目进行发布,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做到栏目与内容信息的一致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审查保密制度,完善信息内容的审查和网络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相关保密知识的学习。学习了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坚决避免涉密警务工作信息和敏感信息发布在互联网络上。
四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发布的内容。发布一些公众更易接受和公众急需了解的内容,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