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级会计记账工作的意见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12 09: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党支部、村经济合作社:

规范村级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为规范我镇村级会计记账工作,根据《海委农发(2016)32号关于加强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通委农(2017)35号关于印发南通市村经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村级会计记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账村记工作的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村级经济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工作的基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历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村账村记工作,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村民自治的充分体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手段,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调整记账模式

从2017年12月份起,将原村级财务由镇统一记账模式,调整为由村会计自行记账,村记账工作由各村会计承担。

三、岗位设置

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工作规范。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各村设村总账会计一名,由镇党委、政府任命。同时,设村出纳会计一名,人员由各村自行配备,原则上由现任村干部或者村农保协理员兼任。要求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会计业务知识。

四、规范流程。

财务审核工作仍由原镇农经代理记账人员负责,财务审批按照镇相关文件执行。原由村会计负责的村所有资金收、付,转由村出纳负责,村出纳要按照要求逐日记好现金、银行存款、交乡代管款日记账,总账会计在每月底,将出纳递交的村本月发生的收支业务,按照财务规定,记好财务账,同时,编制好各种会计报表。

村总账、出纳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执行好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记账工作水平。镇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会计记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村会计记账工作。

五、通力协作,切实抓好村级会计规范记账工作

村级会计记账工作涉及镇多个部门业务。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实现资源整合。镇农经服务中心要切实抓好对农经人员的管理和总账会计的业务辅导,设立村账审核员岗位,切实履行对村财务的审核职责,对村级各项集体“三资”收支是否按预算执行、支出票据是否规范、现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凭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各种支出凭证附件资料是否遗漏、工程项目支出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附件资料是否完整合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把关。各村会计记账、出纳业务,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村帐审核员负责培训指导到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确保规范村级会计记账工作有序推进。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村级会计记账工作相关岗位职责

 

 

 

中共海门市常乐镇委员会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村账审批负责人岗位职责

 

1、按照 “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年初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或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年中需追加预算时,须履行上述相同手续。

2、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资产管理工作,所有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招租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所有村级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招投标手续。

3、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的权限履行村级开支审批职责,严格把好支出审批关,做到八个不批:①非规范化原始凭证不批,②自制凭证无证明人的不批;③经手人、证明人不全的不批;④购物用途不明或未按规定验收入库的不批;⑤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⑥不符合开支范围和标准的不批;⑦未经同意先用后报支的不批;⑧支出事由不清楚、内容不完善的不批。

4、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村级事务决策基本形式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5、征地补偿等上级各项下拨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6、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禁超标准发放村干部报酬、补贴等,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一切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水利工程水费等各项代收款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任何名义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村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按序时要求组织收入,安排支出。

      2、建立票据领、发、结登记簿,详细登记票据来源,领用人、起讫号和票据缴销情况。不得私自印制、购买票据。专项票据按规定用途使用。

3、严格审查费用支出凭证,把好规范审批关、支出计划关、凭证规范关、手续齐全关、数量金额相符关、用途合规关和报支时效关。

      4、严格执行构建资产、物资验收制度,根据计划建造、购入的固定资产、物资须经验收合格和清点入库后,方可报支有关费用。

      5、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收工作,对须核销的债权债务,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镇农经中心审核,区管委会批准。

6、定期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进行盘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对农村集体房屋、土地等资产资源用于发包和租赁经营的,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按合同约定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建立登记好规范管理台账。   

8、按照要求搞好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搞好村务公开。

 


 

村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现金使用范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3、所有村集体收入及时纳入账内核算,

4、根据需要与可能合理编制现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建立健全现金、存款手工日记账和电脑账,对原始凭证按序时编号,逐笔登记现金、存款收付金额、来源和用途,账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6、现金收入及时送存农经中心银行代管账户,严禁坐支、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现金支出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7、严格支出审批手续,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不全不报支。

8、对单位结算,一律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9、村级工程项目支出必须取得正规票据,村级购买办公用品、各种慰问品、选举用品等必须到有正规票据的商店、超市购买。村级工程项目支出和1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凡是涉及与村集体经济内部成员有关的工资、劳务费、征地补偿款、收益分配等支出一律实行“一折通”打卡发放。对打卡业务的银行清单必须及时索取保管,并一一对应夹放到相关票据中。

 

 

村账审核员(代理记账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年度村级财务收支计划审核财务收支。年终根据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指导编制村级年度决算报告,客观反映年度收支实绩,搞好年度财务分析。

2、严格审核村级资金管理,村级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全额解交镇农经服务中心代管,严禁坐收坐支、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搞体外“循环”。每月核对现金、交代管款余额,确保账款相符。

3、严格审核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报核算工作。

4、严格审核票据使用,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经管站监制的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必须使用南通市农民负担专用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款项,必须使用相关部门提供的专用票据,不得与村集体资金相混淆,不得列入村账核算。

5、严格审核资产变动,村级资产的核销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由村提交书面报告,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镇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记账工作。

6、严格审核工程项目,所有村级工程项目支出,不论是否形成固定资产,一律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对形成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7、严格审核村级费用开支,凡是村级各项费用开支,一律通过损益类科目核算,不得在“应付款项”和“权益类科目”中支出。

8、严格审核债权核销,村级债权核销必须履行规定程序。

9、严格审核资金结算,除1000元以下的费用支出外,其他支出业务,原则上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10、按照《关于印发〈海门市关于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海委农发[2016]32号)和《关于转发南通农办(关于印发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农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村级财务核算和财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