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关于实施村级文化管理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8 09: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的会议精神,完善村级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市长办公会议69号会议纪要和海文广新发【2017】8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化管理员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客观评价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现结合我镇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村级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长效管理和免费开放,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社会效益,积极为百姓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和丰富的精神食粮。

二、基本条件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基层文化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文艺专长和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文化室(农家书屋)管理,能熟练操作电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在职工作人员。村文化管理员接受镇文化站管理。

三、基本职责

负责管理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活动设施,确保文化阵地全年正常开放、免费开放。按市级要求完成全年的图书借还流通量;上报活动信息及时,每月不少于2条;完成“扫黄打非”进基层的相关工作;开展村级各类阅读活动,并做好台账资料;积极参加市镇组织的文体活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费保障

村文化管理员享受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我们将对文化管理员实绩工作进行考核,拟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根据考核等次年终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补贴。

 

 

 

                          \n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n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