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常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2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常乐镇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禁抛、

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冬季秸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焚烧和抛河现象,根据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出现海门区、南通市及全省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抛秆入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不出现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

(二)禁烧工作重点时段

秋冬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禁烧时段根据省市要求再进行调整。

禁烧工作重点区域

1.镇内全境和高速公路及国、省、县道、铁路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

2.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顾闯同志为总指挥,镇长陈镒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逐级包干到村、组、农户和田头,加强巡查防控重点地段专人负责、严防死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将考核奖惩办法细化到具体责任人。要集聚各方面力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要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不再烧”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每个村须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广泛宣传秸秆垃圾禁烧的意义,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公布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监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对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现象的举报,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分片到人。

镇召开全镇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会议,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参加,具体部署禁烧工作,分解责任。会上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责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迅速召开村民代表、组长、党员会议,传达区、镇会议精神,号召与会人员积极宣传政策和带头参与禁烧工作;召开村干部、村民组长会议,落实任务和责任,确保与种植农户无缝对接,做到家喻户晓;机关挂帅领导、插村干部要主动下村,确保所插村的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禁烧禁抛任务。

(四)强化督导巡查,禁烧不留死角

镇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成立镇秸秆禁烧督察巡查组,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带班,驻村干部包干,实行全天候督(巡)查,确保“组织、人员、交通、经费”四落实,禁烧不留死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对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及时上报辖区内秸秆、垃圾焚烧情况,发现有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任追究。各村要组建灭火突击队及时有效地处置焚烧行为。

对秸秆禁烧禁抛、垃圾禁烧工作不力的村进行效能约谈和现场督办;凡出现省、市、区第一把火(以上级认定为准)的村,取消该村各项评优资格,并对村支部书记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