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陈勇书记在全市“四大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提升常乐镇镇村环境质量,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常乐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总牵头领导:

顾  闯    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戴建忠    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具体牵头领导:

袁鹏飞    麒麟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具体牵头拆破第1项工作)

江兰英    副镇长(具体牵头拆违第4项工作)

沈卫东    副镇长(负责日常工作)

施健伟    人武部长(具体牵头拆旧第3项工作)

龚卫忠    麒麟办事处副主任(牵头负责拆违第3项、拆破第2项工作)

张春华    统战委员(协助负责拆违第4项工作)

具体责任单位:国土所、综合执法局、水利站、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农村工作局、农路办、环保办、督查办、宣传办、司法所、财政局、派出所、拆迁办、供水服务站、供电所、消防中队、各村(居)。由综合执法局承担日常事务。

二、工作内容

(一)拆违

1.严格执行土地保护政策,切实解决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按照市国土局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整改清单要求拆除整改到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2.对2013年以来市政府作出的违章建筑责令强拆的违建全部进行“清违”, 按照市城管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拆除整改到位。加大对建成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3.加大对穿境交通干线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4.重点突出通启运河整治工作,对全镇1条一级河道和4二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各类网簖、水面圈养网具、沉船等建(构)筑物实施拆除清理工作。

(二)拆破

1.加大对废品收购点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市商务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实施断电断水,进行联合执法,拆除违章搭建。

2.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做好穿境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牌坊两侧地块、S336绕城锦石南路入口地块、大生源路地块、民灶河路和河西老街西入口等地块拆迁改造工作。

(三)拆旧

1.结合土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农村中的破旧房屋进行拆除复垦,对农村中的废沟废塘进行大力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2.根据市住建局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做好全镇33家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加固维修或拆旧改造。

3.围绕“263”专项行动和城乡环境建设要求,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对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实施专项整治。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总体目标要求,强力组织实施,全面提升镇区形象、生态环境和人居生活质量,为常乐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到2017年11月30日,对张建学(强拆令编号:海政强拆(城)字[2015]第32号)的强拆组织实施拆违到位。

2.到2018年6月30日,对剩余的王海渊(强拆令编号:海政强拆(城)字[2014]第58号)、倪学忠(强拆令编号:海政强拆(城)字[2016]第88号)强拆组织实施拆违到位,并努力实现“存量销号、违建零增”的工作目标。

3.到2018年年底,穿境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影响路域环境的非法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到位,公路路域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努力实现交通干线洁化、绿化、美化的“三化”的工作目标。

4.到2017年年底,完成通启运河两侧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搭建的整治工作;到2018年年底,完成4条二级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搭建的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

5.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常乐镇再生资源收购点规划布点工作,启动平山收购点建设,重点围绕国家卫生镇创建要求开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到2018年年底,完成所有废品收购点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集中布点、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的再生资源收购体系,努力实现“美化镇村环境、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

6.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对牌坊两侧地块、S336绕城锦石南路入口地块、大生源路地块、民灶河路和河西老街西入口等地块拆迁改造工作,切实提升镇区面貌。

7.到2017年年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停止作业工作;到2018年年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非法码头规范提升或搬迁拆除工作;到2019年年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对内河干线航道沿线码头规范化管理。

8.到2017年年底,完成年度土地增减挂钩复垦计划任务;到2018年年底,实现土地增减挂钩复垦任务再完成。

9.到2017年年底,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目标;到2018年年底,实现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再完成。

10.到2017年年底,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工作;到2018年年底,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工作,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四、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20日)。按照市“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迅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准备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根据市“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实施,开展专项行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张建学的强拆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王海渊、倪学忠的强拆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对“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抓好尚未完成任务的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考核总结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对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继续组织“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实现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全面负责对“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迅速组织落实。全力推进十大重点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实施“拆违拆破拆旧”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国土所:按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牵头负责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土地增减挂钩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两个“1%”等土地复垦工作。

2.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对2013年以来市政府作出的违章建筑责令强拆的违建全部进行“清违”。

3.经济发展局:按照市商务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牵头负责对废品收购点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工作。

4.农路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整改清单要求,牵头负责穿境交通干线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穿境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

5.水利站:牵头负责对全镇1条一级河道和4二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各类网簖、水面圈养网具、沉船等建(构)筑物实施拆除清理工作。

6.建设局:根据市住建局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牵头负责做好全镇33家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7.环保办:根据市燃煤锅炉关停淘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牵头负责对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实施专项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细化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做好“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推进。宣传办要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开辟“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宣传专栏和平台,正面报道社会正能量,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全镇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现场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行动、共同建设整洁优美镇村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把握工作方法。专项行动既要强势推进又要以人为本。要通过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和细致工作,鼓励群众自行拆违拆破拆旧。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充分考虑弱势群体、困难家庭的特殊情况,以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友情操作、依法操作,努力实现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双赢”目标。

(五)强化工程管理。一是建立通报制度。要针对工作进展情况,推行“三天一汇报、一周一通报”,各责任单位每三天向镇牵头领导汇报一次,镇每周汇总“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二是建立例会制度。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销号”制度。镇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销号。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督查办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整治进度快、工作成效大的责任单位予以表扬;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下发交办单、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等工作不力行为要予以严肃追究问责。五是建立考核制度。按照市工作任务清单的考核奖惩办法,由镇考核办把关,在年终进行专项行动考核,并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挂钩。

 

 

 

中共海门市常乐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