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夏林辉同志任海门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严雪松同志任海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袁佩新同志任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其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仲巍同志任海门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鑫同志任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总规划师职务;
高威同志任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春春同志任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仇锦梅同志任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杰同志任海门区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陆煌辉同志任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攻坚办副主任(副科职)职务;
陈娟同志任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海门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俞春华同志任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沈晓燕同志任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袁锦娉同志任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陆佳兵同志任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龚星燕同志任海门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红飞同志任海门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亮同志任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泉浩同志任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霞同志任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俞浩同志任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张勇同志海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施盘石同志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解建明同志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江军同志海门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张冲同志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华同志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华同志海门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樱花同志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飞同志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成杰同志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包佳超同志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