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24/2019-0011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19-06-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批转《关于建立滨江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批转《关于建立滨江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6-28 10:02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开委﹝2019﹞53号

关于批转《关于建立滨江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村、社区党支部:

根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滨江街道于2019年底前先行试点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其余镇街2020年全面实施,实现镇街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现将滨江街道人大工委《关于建立滨江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关于建立滨江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是指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我区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在全区建立生态环境报告制度,推动全区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滨江街道人大于2019年先行试点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二、报告内容

(一)综合性报告。指全面反映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主要环境问题等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质量状况。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环境风险状况等。

2.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相关审议意见,逐项说明任务完成和工作成效等情况。

3.存在问题和差距。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目标任务为导向,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查找短板和差距。

4.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上级决策部署、年度任务要求和市人大的意见决议等,提出下一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专项报告。指对特定领域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和滨江街道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报告内容包括任务和目标要求、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计划安排等。

(三)重大环境问题报告。指对有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群体性事件以及人大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处理情况、原因分析、经验教训、下步措施等。

三、报告方式

(一)综合性报告。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人大作专题报告。街道可通过召开选民代表会议或街道人大工委专门听取本街道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原则上每年报告1次。

(二)专项报告和重大环境问题报告。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向街道人大工委报告。专项报告一般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节点,重大环境问题报告一般在查明原因后及时报告,或按照同级人大的要求进行报告。

四、实施步骤

各地按照“会前调研到位、会上审议到位、会后落实到位”的总体要求,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八个一”活动。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议。街道人大工委召开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排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组织街道人大工委干部和有关人大代表,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文件精神,深入宣传解读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三)开展一次民意调查。组织代表回到选区联系选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选民座谈会等形式,围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一轮代表视察调研。结合以“代表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当地生态建设、污染治理、行业整治等环保工作,开展专题视察,为代表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做好准备。

(五)列出一份环境问题清单。根据民意调查和代表视察调研结果,及时汇总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梳理成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向街道反馈,增强环境报告的针对性。

(六)安排一次专题审议。要安排充裕的时间,专题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安排讨论审议,可结合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代表质询等环节。

(七)形成一份书面审议结果。根据专题审议情况,可对街道的重大环境问题或者重要环保工作,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或者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同级政府办理。

(八)开展一次整改督察。加强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察,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组织代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街道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同级人大报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街道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工作,作为建设美丽南通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推进。要快速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对街道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健全配套机制。人大工委要督促街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完善整改落实机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宣传解读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将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