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561/2024-00079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三星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星政发〔2024〕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三星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 工作分站的通知 |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经三星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星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分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工作分站建在镇农业农村局。
站长:施 静副镇长
副站长:黄海芳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副站长:高彦伟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晶晶 司法所所长
高 勇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刘 伟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黄 燕 海门自然资源局三星分局副局长
单玲钰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朱丽洁 妇联专职副主席
李海英 财政局局长
成小虎 建设局局长
薛 陈 三星镇汇南村党总支书记
顾颖华 三星镇益民村党总支书记
姜 漩 三星镇永富村党总支书记
徐 燕 三星镇太阳村党总支书记
龚 杰 三星镇召良村党总支书记
何忠华 三星镇叠石村党总支书记
顾叶舟 三星镇林西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黄红周 三星镇宝兴村党总支书记
施水兵 三星镇建安村党总支书记
杨 杰 三星镇彦英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江 晟 三星镇光荣村党总支书记
龚嘉文 三星镇广丰村定职干部
薛 春 三星镇大石村党总支书记
陈 雷 三星镇金锁村党总支书记
袁允丰 三星镇平山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马美杰 三星镇瑞南村党总支书记
倪海军 三星镇瑞北村党总支书记
龚林铃 三星镇李彬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王兴忠 三星镇新凤村党总支书记
郁 杰 三星镇银才村党总支书记
黄雪琴 三星镇贤高村党总支书记
徐 卫 三星镇汇通村党总支书记
专(兼)职调解员:
朱 华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
陈 婷 司法所调解员
黄 喆 司法所调解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便民高效,符合实际。把方便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农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畅通便捷渠道。
2.坚持依法规范、健全制度。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要求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三、工作任务
负责全镇因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入股、收回、变更、确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1.明确调解范围。主要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农民请求调解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站意见,实行村、镇村级初调解,区级再调处的工作机制,坚持“先调解后仲裁”和“逐级调处”的原则。
(一)村级调解。当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先由所属村的村级调解小组会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纠纷双方(或多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双方(或多方)和村级调解小组各执一份;若调解不成,村级调解小组出具调解意见书,调解意见书写明调解过程、调解结果和意见,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转镇级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达成与否,村级调解委员会均须做好案宗存档。
(二)镇级调解。村级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交给镇级再进行调解。镇级调解委员会接收纠纷案件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纠纷双方(或多方)进行调处。村级调解小组需协助镇级调解委员会开展调处工作。若调解达成,纠纷双方(或多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双方(或多方)和镇级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若调解不成,镇级调解委员出具调解终结书,调解终结书写明调处过程、调处结果和意见。调解达成与否,镇级调解委员会均须做好案宗存档。涉及两个(或以上)村委会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可直接到镇级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
镇级调解不成的纠纷,提交至区级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站进行调解仲裁。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作为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调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上交。镇工作分站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2.加强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的管理,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分站的业务指导,在诉调对接和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对无法调解或矛盾突出的,镇工作分站应及时与区级调处部门沟通请示,确保矛盾不升级。
3.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接受度和参与度。要加强对成功案件的总结和推广,让“遇到纠纷先调解”的理念家喻户晓,将农民的合理诉求通过调处解决,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