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来源: 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7 14:5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陆晓华,男,1984年7月24日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居办副主任,拟任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农村环境保洁服务中心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12月3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农村环境保洁服务中心单位联系。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富民西街110号(邮编:226100);联系电话(传真):0513-8227979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农村环境保洁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